从区域振兴的角度来看,不少农业企业开始投资建设设施农业项目,同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以促进农产品种植和生产。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在投资设施农业项目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了解当地政策,稍不留神可能会导致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文以江西省为例进行简要分析。 1. 设施农业用地?
设施农用地是指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的设施用地。在:
1.农作物种植设施或生产服务的管理用房,包括粮食、蔬菜、水果、花卉、食用菌、中药材等农作物生产服务,农资、农具储存区,农产品生产晒地。直接相关的干燥设施及分拣、包装、保鲜和储存设施用地。
2、畜禽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设施及直接关联的粪便处理、检验检疫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肉类加工厂用地。
鉴于日本严格遵守18亿亩耕地红线,应注意严格保护设施农业耕地,合理利用土地。严格规范新建破坏耕地层的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绿化设施等,严禁永久占用基本农田,不可避免占用一般耕地的土地,它会被占用。有需要。必须经过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2. 不能用于设施农田建设的区域
(一)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场所
1、商品粮企业仓库、深加工厂、农副产品市场、烘干中心、果蔬分选中心等与农作物种植主营业务不直接相关、可以独立存在的场所。集中建设,提供工厂式服务。
2.商业农业物资、农机储存和维修场所。
三、肉类、海鲜类屠宰或深加工场所。
(四)农业规模经营者、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农业主体的办公、住宅用地(含前后地)。
5、赛马、赛鸽等比赛场地及相关办公、驯化等用地。
六、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指定的各种农道。
(二)农业依存地区
1、休闲、旅游、度假场所,各种庄园、酒厂、农家乐等依赖农业的场所。
2、餐饮、住宿、办公、会议、科研、游乐园、各类农业园区、农产品深加工、展览销售、电子商务等商业企业场所。
3、休闲农业的农业科普、体验、教育、展示等场所。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设施耕地规模
设施农用地按功能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与生产直接相关的辅助设施用地。
1、生产设施用地规模一般情况下,农作物种植、畜禽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合理确定。其中,养殖设施可以建在高层建筑内,温室农业建筑层高原则上规定在5米以内,但粮食烘干设施等需要大型设备的设施除外。
2、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必须根据用地类型确定。
(一)设施养殖用地规模:设施养殖业用地总面积10%以内,原则上15亩以内,种植设施一层层管理。单间哺乳室面积不得超过15亩平方米。
(二)畜禽养殖辅助设施用地面积:设施农业经营用地总面积的15%以内,原则上20亩以下,畜禽养殖辅助设施全部或多个的设施设施集约利用,镇(街道)设施用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亩,但支持养猪的辅助设施用地不受用地面积限制,辅助设施用地不受用地面积限制。养殖场设施面积不超过3亩。必须安装在地面上,并符合相关规划、施工安全和生物传染病预防要求。
4、设施农田选址
1、力争最大限度地利用荒山、荒坡、丘陵、滩涂等未利用土地和低效闲置土地,力争占用不占用耕地或占用少量土地的马苏。
2、确需占用、毁坏耕地的,要贯彻“补地决定占,先填后占”的原则。这意味着我们需要补充与我们可以占用的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可长期稳定使用。
设施农用地必须用于农业用途;未经许可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不得擅自扩大用地规模。
5、设施耕地征用流程
一、土地使用者必须制定农田设施建设规划。规划应当载明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规模、拟建类型、拟建生产及附属设施建设情况。
2、与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土地权利人协商土地使用条件。包括土地使用期限、土地用途、土地复垦要求及期限、土地返还及违约责任等土地使用条件。此外,设施耕地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0年。
3、我们将通过村政府公共事务专栏通知您。请注意,发布周期至少为10天。
4、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土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必须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但土地使用者使用承包地建设农业设施的,土地使用者无需签订用途合同。协议。土地属于国有农(林)场的,土地使用者用于设施农业的土地,应当与国有农(林)场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农(林)场利用农(林)地耕地发展设施农业,无需签订土地使用协议。
5.向有关部门办理土地用途登记。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登记申报书、土地使用合同、建设方案、工程范围调整及有关部门的意见等申请文件,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登记。属于国有农(林)耕地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申报。土地使用登记期满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必须重新办理土地使用登记。
6. 我通过了考试。有关部门收到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组织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意见。
7. 上面的照片存放在仓库里。土地使用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有关部门将土地使用登记材料报送地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经地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录入设施耕地信息。像上面一样将图书馆添加到设施农田管理系统中。如果设施农业用地未包含在数据库中(例如地图上),则不会获得批准。设施建成后,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及时拍摄准确反映设施内部和外部结构的照片,并存入监管系统。涉及土地用途变更的,需要在监管系统中作出专门说明。
六、设施耕地注销登记
1、土地使用登记后一年内未开工建设。
2.土地使用者违反法律法规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逾期未改正的。
3、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期限内主动申请注销的。
4、因规划调整、农业调整、征地等客观原因,原设施农业项目不再实施的。
5、土地使用者通过违法、违规手段取得土地使用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