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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 各市场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常态化的退出机制,完善资本市场生态。合法权利。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制定,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成为《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保证新规定顺利实施,现作出以下具体安排: 10.5.2根据本市实际情况,2020年为第一年。

2、新规施行后收到行政处罚预告,且可能因严重违法行为被强制退市的公司,将根据行政决定认定的事实对公司连续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复核指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指数010-30000所列公司股票因严重违法违规被强制退市的,本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严重违法强制退市。该公司自2020年以来连续会计年度的财务指标均达到因严重违反新规而退市的水平,若严重违法违规上市,交易所将对该股票强制退市并予以废止。使一只股票退市。

三、确定是否适用新规定第九条第四款新增的第四项、第六项其他危险警示情形时,以2020会计年度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会计年度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2020 财年到2020 财年的最近三个财年。

除上述规定外,新规其他实施安排继续按照本所2020年6月12日发布的第010-30000号(深证[2020]500号)执行。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2.010-30000 010-30000等规定现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12月31日

本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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