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第一条:原则
1、甲、乙双方均为独立合法企业,自负盈亏,不存在合伙、投资、雇佣、合同或其他关系。
2、乙方与甲方签署【合作意向协议】。签订【住宅租赁合同】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独家经营资格和权利。
3、乙方是独立的经济实体,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切实加强连锁店的建设和管理,在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监督和指导,保持对外的独立性,具有甲方的地位。具有法人资格,独立经营。我们还在公司内部进行独立会计。
4、本协议仅代表乙方允许甲方使用乙方的商业名称用于前置广告目的。当甲方项目正式启动并需要使用乙方商业名称时,双方必须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缴纳特许经营费。
5、甲方不得在事前公关中损害乙公司形象或损害乙公司利益。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制定相关媒体宣传及品牌形象推广运作。
2、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广告和品牌推广,以维护品牌形象和双方预期的合作利益。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品牌的充分推广权利。
2、乙方签订【合作意向协议】后,我们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合作细节,如达成协议,我们将决定正式合作的时间和条件.若双方未达成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义务和法律责任。
3、本协议是确定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最终且唯一的依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任何副本均无效。
4、甲乙双方有义务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特别是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未经授权,任何一方不得向同事或同事泄露任何秘密。这被视为违约。
甲人乙:___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_____
签署日期: _____ 月_____ 日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