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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竟敢弄虚作假!建设单位要罚,负责人也要罚

为严厉打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愿验收弄虚作假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格性,江苏省查处了多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愿验收弄虚作假案件。处理了它。 11月6日,为强化专项整治效果,扩大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江苏省生态环境局公布了5起相关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1.苏州交通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自愿验收舞弊案

事件简介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接待信息系统发现的线索,2023年8月8日,苏州吴中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苏州交通发展实业有限公司执法现场进行现场检查. 有限公司。经查,该设备年加工6万片PCBA电路板的能力已于2023年6月26日通过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但环评报告要求安装60立方米应急池和雨水截流系统。尽管雨水排水阀安装等环保设备尚未完工,但环保验收决定是在工程竣工后提出并在网上公示的,构成验收过程中的不当行为。环保设施。

调查及回应

该组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号第十七条第二款,依据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号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实施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处2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罚款。

启示

建设部门作为独立接收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规组织接收,确保建设项目需要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工程同时生产或者使用。对重大项目负责,确保接收内容、结论和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准确性,对验收过程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有任何不当行为。

2.盐城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愿验收舞弊案

事件简介

2023年7月8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回执信息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对盐城市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系统平台。经查,该机的环评验收文件上写的是两个废气口,但实际上是三个废气口,虽然说是两条线,但实际上只有一条。建造的。尽管环评验收文件称设有两个城市垃圾仓库,但现场并未发现城市垃圾仓库。已完成的设备验收报告显示,2022年12月20日至21日产能满产。但检查生产台账后发现,部分生产线没有运转,检验机构也没有来检验机构。当天抽样检测单位。

调查及回应

该团体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号第十七条第二款,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已依据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号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责令该单位实施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处27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并处5万元罚款。

启示

建设部门要认真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环保设施进行独立检查,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行业第三方组织和专家应发挥责任意识,恪守职业道德,不得以私自办理相关手续,更不得协助、教唆建筑行业造假。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3、江阴电子有限公司竣工环保自愿验收舞弊案

事件简介

2023年2月21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江阴电子有限公司进行信访调查,发现该部门主要从事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业务。 “改造扩能项目”和“年产60亿集成电路封装产能扩建项目”分别于2021年5月和2022年9月通过独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结果发现,涉案发电机上述两处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描述的制造工艺与客观事实存在较大偏差,其中“表面处理”这一重要工序被忽视。省略了,实际制造过程中排放的水量也没有记录。验收监测到位,未按规定直接利用水污染物;以实际物质浓度作为判断排放是否达标的标准;弄虚作假、弄虚作假、丢失重要信息;此金额有两种情况环保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

调查及回应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号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已责令该单位遵守该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据此,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处罚单位罚款33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员罚款8万元。

启示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部门负责接收环境保护设施。在实际过程中,不少企业将自愿验收工作委托给环保企业,但也有一些企业为了尽快开工,采用非法手段委托第三方环保企业进行生产,要求产品必须通过检测才能使用。验收。但第三方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帮助企业弄虚作假,自欺欺人“溜”,严重扰乱第三方环保秩序。严格控制服务市场。

4、南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竣工环保自愿验收弄虚作假事件

事件简介

2023年6月27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南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通信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独立组织并通过标准.我发现了。项目验收意见文件中描述的废气处理设施的具体情况与废气处理设施的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环保设施验收存在不规范之处。经调查,编制工程验收监测报告的部门认为,验收意见是根据建设部门提供的内容编制的,验收时建设部门如实监测了工程的施工情况。施工现场。他说他没有检查、监控和记录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调查及回应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号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将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4万元以下罚款和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罚款。

启示

建筑领域开展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自愿验收,是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拓展市场的重要举措。恢复活力。活力。各建设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自身生产排放情况以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确保第三方服务机构在验收过程中需要与公司充分沟通,严格管理。杜绝“安排服务”的想法,避免“采取行动”接受。

5.泰兴市商品混凝土公司环保设施验收诈骗案

事件简介

2023年3月14日,台州市泰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检查台州市一家商品混凝土公司时,发现该公司正在建设两条混凝土生产线和两套辅助脉冲除尘设备。西侧混凝土生产线安装脉冲除尘装置,但供料口与输送带之间安装脉冲除尘装置。东侧混凝土生产线安装脉冲除尘装置。两条线路的供气口都安装了除尘装置,这与公认的安装脉冲除尘装置的观点相矛盾。单位人员称,由于东侧混凝土线使用不多,接收完毕后,东侧供料口的脉冲除尘设备被移至传送带中部。西侧混凝土线的视图。进一步排查发现,验收监测报告所列废气采样点布置图中,验收时除尘设备的位置与当天检查时的位置相符,但没有发现与检查结果不符。撰写验收意见。

调查及回应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已责令该单位责令改正。行动并处以罚款。罚款3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罚款。

启示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改为建设部门自愿实施后,一些经营主体不履行责任,注重手续,一些验收监测部门不敏感。针对责任低、能力低、骗收问题多发的情况,执法人员应在日常监管中切实加强对欺诈行为的自查和惩戒。

晚报记者苏小欢、扬子/紫牛报记者曹路杰

校对森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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