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退市程序、标准和风险提示机制进行了优化安排。例如,简化退市程序、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等。
完善退市标准,废除单一连续赤字退市指标,引入“非对外损益及营业利润1亿日元以下”复合财务退市指标,新增市值退市指标,退市ST制度通过设置风险提示来加强风险揭示和*
7.允许符合条件的特殊资本结构公司和红筹公司在创业板上市
根据行业定位和创新创业企业特点,优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制定更加多元化、包容性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特殊资本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为未盈利企业留出上市空间。
8. 对现有投资者(已经在创业板开户的投资者)有何影响?
首先,现有创业板投资者仍可以参与交易,但交易前必须充分了解市场风险特征及改革后的变化,并仔细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二是深交所充分调查市场和投资者情况,对新申请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散户增加了特定资产和交易经验的准入条件。
第三,为帮助投资者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将制定地方风险揭示书签名规定,允许纸质或电子签名。
9. 为什么对新投资者有额外的准入条件?对现有投资者的适当性要求是否保持不变?
新投资者不参与创业板交易,现有投资者对创业板市场有相对较好的了解。因此,创业板改革后在不改变现有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情况下增加新投资者的准入条件,是一种务实的安排,有利于保障创业板后市场的平稳运行。改革。此外,符合准入条件的投资者在进行理性投资前,必须综合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充分认识市场风险。
10、创业板门槛是否低于科创板,是否会影响科创板的流动性?
目前,创业板投资者数量大于科创板投资者数量,但两个市场的规模、规模、上市公司数量存在差异,不能简单地以绝对数量来判断的投资者。市场流动性。另外,两个部门的制度安排将在运行一段时间后进行评估和完善。
11、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投资者如何参与创业板投资?
增加准入条件并不意味着阻止不符合创业板要求的投资者。即使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申请公募基金等产品参与创业板投资。
12、明确未盈利公司上市标准
创业板将取消“近期不存在未弥补损失”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预期市值、营收、净利润等因素,深交所将提供具体、多样、全面的规定,这意味着新的将建立上市。状况。创业板改革后,将支持特殊股票结构、红筹结构的公司上市,并为尚未盈利的公司争取上市空间。创业板为改革设定了一定的过渡期,未盈利的公司可以在改革生效一年后申请上市。
13、过渡期通知:即日起,我们将停止接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创业板上市申请。
中国证监会宣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创业板上市申请,但继续受理境内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创业板上市公司。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前,证监会一般会按规定开展上述行政审批工作。
自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证监会对未经发审委和发审委审核同意的创业板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行为终止审核.审核令和审核材料转发深交所,已受理但尚未受理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转发深交所。已完成的项目将不再被接受。
14.设立负面清单,明确不能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
科创委要突出“硬科技”特点,要求相关机构根据科创特色评价指南,引导企业合理选择挂牌领域。在创业板改革明确创业板板块新地位的同时,深交所将制定负面清单,明确不能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同时,科创委、创业板、新三委的入选层级在上市及上市标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存在显着差异。
以下内容与个人投资者及创业板股票交易密切相关。
27日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业板改革并试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深圳市政府宣布证券交易所将以“一条主线”制定或修订创业板改革和注册制,强调“三个协调”的改革理念,遵循“开放”的原则,“ “创新、透明实施改革、协同实施改革”。制度支持规则尝试
深交所发布实施1项规定,并对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证券交易、持续监管等8项重大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业务规则制定和修改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15、深交所:增加创业板个人投资者准入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
一、新申请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在开通前20个交易日内,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日均资产必须达到10万元以上,必须参与。必须完成。证券交易时间超过24 个月。
二是明确会员需要确认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标准条件。
三是明确公众投资者首次参与创业板交易必须以纸质或电子形式签署《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
16.现有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
目前创业板现有投资者基数较大,需要兼顾现有市场的平稳运行,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平衡性。另一方面,创业板改革涉及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各项基础制度,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需要与之相适应。
现有创业板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但参与注册制首次公开发行创业板股票交易的散户投资者将被要求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
十七、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在20%以内。
交易制度方面,创业板改革后新上市的公司,新股上市后前5个工作日不设股价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现有股票)公司)。同时实施)。
18.增加股票特殊标识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增加特殊股票代码。一是对未盈利、投票权或合同管理结构存在差异或类似特殊安排的公司给予特殊标签,二是给予投资者风险。反对他们。新股的价格如何变化。
十九、设置单次创业板申请最大数量限制
为了减少拉涨/打压、大规模固定价格区间等异常交易行为,抑制短期股票炒作,我们对每笔交易的委托数量设定了上限,即每笔交易的委托数量。限价订单。不得超过10万股,单市价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000股。同时,维持现行创业板每笔最低申报数量100股的制度安排,投资者的交易习惯不变。
20、优化创业板上市条件,明确未盈利公司上市标准
深交所发布修订指令《总体方案》。规定优化上市条件,综合考虑预期市值、营收、净利润等指标,允许处于不同成长阶段、具有不同类型创新创业精神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使公司能够在市场上上市。一是适当提高盈利能力的上市标准,如“近两年净利润必须为正且累计净利润5000万元以上”或“预计市值10亿”元或以上。要求是去年净利润实现盈利,营业利润过亿元。二是取消最近期末不存在未弥补损失的要求。三是支持特殊投资公司和具有一定盈利水平的红筹公司上市。第四步,明确未盈利企业的上市标准。
投资者评论:20%的涨幅/跌幅非常令人兴奋。
附图为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创业板及试点注册制改革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本文来自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