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就业困难人员中,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户,且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自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有1人。将给予一年的福利。每人每小时5000元创业补贴。
2、加工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3系列);
2、申请人身份证第1页、第5页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3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民事登记证,如果开“网店”,还需提供网址及注册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清单)(须提供)及单价等材料)(三)股)。
4、企业家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经营主体、经营状况、招聘、工资发放等详细情况(3份)。
3. 流程
(一)个人声明。申请人须携带所需材料,向企业注册地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文件审查。旗纳县区就业服务部门将对申请人的创业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重点关注申请人的身份核验、创业项目的正常营业时间、是否首次创业等必须及时复查。等,并在国家企业信息披露系统内进行比对查询。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须报县、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3)公共关系和资金分配。申请经七贤区人事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将在同级人民政府或人事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公告无异议,七贤区就业服务部门将把资金划入您的银行账户或企业账户。
4、申请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5层517室(新城区科尔沁北路与成吉思汗东街交叉口向南200米)
咨询电话:0471-4905356
编辑:云茜
编辑:张帅
初审:张霞
最终评审:张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