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岩】昨天的文章《用途强大的新型产业用地M0》无法推送。感兴趣的话请查看同名公众号“老严蛋炒饭”。我们最近与当地财务主管联系,讨论他们对审计的回应。这位财务同事无奈地说: PPP项目在五六年前就已启动,财政部于2020年发布了PPP规范。已发布,但已进行审核,需要根据最新文件进行更正。根据最新的文档要求,有些修正是不可能的,有些修正是困难的。我想任何在2019年或2020年之前启动PPP项目的人都会对这种情况有同样的感受。我们也没办法,这就是PPP项目的资金困难。尽管法律一般不具有追溯力,但财政部发布的PPP 文件本质上具有追溯力。财政部的PPP 文件不断更新,因此PPP 项目会根据需要不断进行修改。为什么PPP项目如此困难?这是因为不断有新的要求和双重监管。 PPP项目一直由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监管,但现在有公共服务领域的PPP项目和基础设施领域的PPP项目。区分哪些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领域,哪些项目属于基础设施领域。 PPP项目想要合规,必须同时听取双方的意见。 PPP 项目有许多规定性要求,但幸运的是,现代合规文件分为三个主要领域。财政部2019年颁发的《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号(财金[2019]1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颁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号(国家发展改革投资条例[2019]1098号)、去年2022年财务部第《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号(财新[2022]119号)。 2019年国库10号披露了规范PPP项目的六大关键条件。
1.公共服务领域的公益性项目,合作期限原则上为10年以上,并按规定办理价值评估和资金实力论证程序。 2、社会资本掌管商业。它承担投资、建设和运营的风险,政府承担政策、法律和其他风险。 3.建立与项目成果完全挂钩的支付机制,不提前锁定或锁定政府支出责任。 4、项目资本金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比例,项目公司股东必须以自有资金按时足额缴纳资本金。 6.按照监管数据库纳入国家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及时、全面发布项目信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从事PPP项目的朋友都对这几点了如指掌。首先,我们不谈公共服务领域的公益项目。如果合作期限超过10年,可以理解为小于10年的合作项目实际上并不是标准的PPP项目。 PPP项目必须经过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步骤。 PPP估值是决定政府是否以PPP模式取代传统投资和运营方式提供公共服务项目的评价方法。总之,项目想要采用PPP模式,需要从价格和数量两个方面评估其是否可行、是否有效。具体价格及量化指标请参见《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财金[2015]167号)。虽然这份文件已经过期,但是并不影响我们的理解。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看看。 PPP财务空间论证是指识别和核算PPP项目的各项财务支出责任,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对当期和未来年度财务支出的影响,为PPP项目的财务管理奠定基础。简单来说,PPP项目正式运营后,政府将负责合同运营期间每年的支出。因此,财政空间的展示是为了证明这些未来的支出责任是否会导致财政支出紧张。有害的影响。具体价格指标和数量指标参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只有在完成价值评估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后,财政部才会允许PPP项目纳入数据库。事实上,第二条和第三条强调社会资本作为投资者之一,必须承担投资风险,不能只享受固定收益。因此,政府无法为PPP 项目提供有保障的支出责任。由于它是浮动环节,因此没有严格的支出义务。第六条按规定在国家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进行登记。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对PPP项目最实际的监管手段是PPP项目在数据库登记后才由国家审批。只有存入国库后,国库才有支付权,银行才能发放贷款。财政部PPP项目数据库称为国家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数据库,国家发改委PPP项目数据库称为国家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与金融10号文件类似,2019年发改1098号文件对PPP项目提出了六项关键要求。我们鼓励大家亲自去考察一下,包括进行可行性研究、严格审查社会基础设施、引入资本金、按规定仓储等。
1. 全面、彻底地对PPP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研究2. 依据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经营决策程序3. 依据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方案审查和社会资本遴选4. 严格执行经营决策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程序落实国务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各项规定5. 将所有PPP 项目纳入国家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按照法律法规统一管理6.加强PPP项目监管,杜绝违规行为。最后看2022年《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三年后,财政部再次发文强调PPP项目要规范开发、透明执行。这说明近年来我国PPP项目的规范性和规划性还不够。态度开朗。虽然这份文件仍然强调要全面完成项目前期工作、规范经济可承受示范、整合项目库管理职责等规范要求;但有两点是非常特别的。一是“地方财政部门要认真管理入库项目审核,会同利益相关方建立健全入库项目联合审核审核机制”。入库项目原本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但由于要避免新的隐性债务,且需要财政部确认其存在,因此建立了财政部的联合审核机制。立场已经更加明确。这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增加。这笔收入一旦涉及到,就绝不允许入库。二是利用TOT(转让-运营-转让)等方式盘活现有资产的项目。近年来,存量资产盘活越来越受到各领域的关注,重点不再单纯是增加数量。比如这几年流行的REIT基金,还有我昨天讲的用新增工业用地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存量的基金,都是从存量开始,形成新的增量。 PPP领域也不例外。除了PPP的三个主要文件外,还有2020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号(财金[2020]13号)。我们不会在这里详细讨论这个问题。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设有PPP专栏,包含最新相关政策、最新业务动态、信息披露等。财政部将于2020年1月之前发布月度报告。此后,该数据库不再按月发布。国家发改委专栏现在每月也公布各地区新增PPP项目数量。如果你有兴趣的话,你应该去看看。 PPP 模型、适用性和流程在第《PPP,到底有啥魅力| No.79》 篇文章中进行了相对详细的回顾。好了,这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