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固碳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及对策研究
李庆沟李惠镇惠阳于夏朝宗
碳汇是从大气中去除温室气体、气溶胶或温室气体前体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森林、草原、湿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支柱,在减少和减缓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气候变化。根据监测结果,日本森林和草地的碳储存量为114.43亿吨C,森林和草地的年碳吸收量为12.62亿吨CO2。我国是生态碳汇大国。近几十年来,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要防护林建设、退牧还草等重大生态工程,林草生态系统得到改善。吸收能力不断提高。根据第七次至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森林植被碳储量由78.11亿吨碳增加到91.86亿吨碳,每公顷森林植被碳储量由78.11亿吨碳增加到91.86亿吨以上。 45。碳汇认证、碳汇增强项目、生态管理和生物碳捕获、利用和封存技术(生物碳捕获、利用和封存,Bio-CCUS)或生态碳捕获,如果通过利用和封存技术封存(生态碳捕获、利用和封存);综合应用(Eco-CCUS)等措施,到2050年左右,生态系统碳吸收量将达到每年20亿日元,预计将增加至约25亿吨CO2,实现碳吸收量翻倍的目标。中国生态系统容量巨大的碳汇效应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定,生态产品是指维护生态安全、保证生态调节功能、提供良好生存环境的自然要素。《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进一步明确环境友好型产品是生态系统为经济和其他人类活动提供和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例如物质供应、监管服务、文化服务等。碳封存是一种受监管的服务。林草碳吸收产品是以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为基础的调节服务的环境产品,通过生态系统的固碳功能去除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具有减少稀缺性和正外部性。完整性、局部性、可重复性和多维价值等基本特征。价值的实现过程,就是将其中蕴含的内在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是一个“资源-资产-资本”的转化过程,是清洁水和水资源的最佳体现。环境提供。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通过探索森林和草地碳汇产品的价值实现方式,市场主体可以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促进就业和收入增长的社会反馈,提高生态系统的碳汇功能和“双碳”目标。
本文从生态补偿、碳汇交易、碳金融、社会资本参与固碳增汇等方面全面阐述了林草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主要路径。本文总结了我国在推广森林草原碳吸收产品方面取得的进展,总结了碳吸收产品价值实现的研究进展,总结了森林草原碳吸收产品价值实现的研究进展并分析了面临的问题。提出建议。实现林草固碳产品的价值。
1、林草固碳产品价值实现的主要途径
1.1 生态保护补偿
生态保护补偿是我国特色的“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是实现公共生态产品经济价值的最重要手段。通过对保护森林、草原、湿地等碳汇的组织进行补偿,增加林草碳汇产品的供给,体现了“保护利益者”的价值。
日本从一开始就建立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目前日本的森林、草原、湿地、沙漠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地区都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现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覆盖,草原生态保护补贴和奖励政策覆盖全国草原面积80%以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覆盖31个省(自治区)。地区)。全国818个县(市、区、旗)。 2023年发布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号文件提出,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与此同时,生态保护补偿力度不断加大,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由2001年的10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530亿元,覆盖主要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大。 120亿元起。 2009年至2020年,每年790亿元。草原生态保护补贴激励政策实施10年(2011-2021年)以来,累计投入金额已超过1500亿元,惠及超过1200万农牧民。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实施,使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取得突破性进展,为资源保护和管理提供了资金来源,有效促进了生态保护和发展。
基于此,各地政府都在尝试用购买林草碳汇产品的形式来补偿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同时也在积极落实司法碳汇生态补偿机制,对造成损害的行为人进行责罚。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可以申请入会。以碳汇工程代替生态修复,强化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2022年,浙江省首个碳汇购买判决落地,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合同购买碳汇352tCO2,以补偿因乱砍滥伐造成的生态系统损失。
1.2 碳汇交易
碳交易(碳排放交易的简称)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碳定价工具和激励机制,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碳汇交易是碳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碳吸排”长效机制的重要政策工具。碳汇交易不仅降低了重点排放单位的履约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还为林草碳汇产品的价值实现提供了市场化渠道。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展林业碳汇的国家之一,于2004年启动了林业碳汇项目。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们首先建立了国际国内碳市场作为覆盖碳市场的平台。三一碳汇产品交易体系以合规企业和自愿减排企业为对象,逐步形成了合规市场、自愿市场和综合市场相互联系的复杂市场结构。总体来看,森林碳汇市场开发较为充足,草原、湿地等处于技术探索和试点开发阶段,开发的碳汇项目数量较少。
1.2.1 合规市场碳抵消交易
演出市场受各国法律法规管辖,市场要求严格。碳汇产品被碳市场排放控制公司用来通过抵消机制履行合同。目前,日本履约市场的配额和减排交易主要在二级市场进行,碳现货交易是主流。
以清洁发展机制(CDM)为发展国内林业碳汇市场的抓手,国家发改委共批准了5个造林和再造林项目,预计年减排15.76万吨二氧化碳。到过。随着2012年底第一个承诺期《京都议定书》的结束,CDM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CDM项目基本陷入停滞。
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是指对日本可再生能源、森林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验证,是一项正在实施的国家自愿温室气体减排计划。之内。瓦斯减排量在排污权交易登记系统登记。截至2017年3月,暂停批准CCER项目登记申请,共公布森林碳汇CCER批准项目96个,占3.4%。登记森林碳汇项目3个,占登记减排量总数的1.4%,占登记减排量总数的1.0%。 2023年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号文(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号),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将于2023年10月24日制定并制定造林碳汇和红树林创建方法,规范减排量项目设计、实施、审批、核算和核查。 2023年11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规则(试行)》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与实施指南》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和结算规则(试行)》”相继发布,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启动奠定了基础。
区域层面,北京、广东、福建等省(市)相继开展林草碳汇交易发展试点和实践。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于2013年正式启动,将北京市森林碳汇纳入抵消机制。截至2021年6月,北京市森林碳吸收量约14万吨CO2,交易金额527万元。福建省生态环境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福建省发布了《福建省林业碳汇交易试点方案》号,自2023年5月起,经过认证的森林碳汇项目可以在福建省碳汇市场进行交易。汇(FFCER)交易及再交易407.68万吨CO2,金额6335.13万元。八个区域碳市场试点在全国碳市场技术进步、政策体系完善等方面发挥着引领作用。
1.2.2 自愿市场碳补偿交易
自愿交易市场始于绿色公司购买碳汇和其他指标的行动,以推动零碳排放并实现碳中和。主要需求者是不受碳市场监管的公司,例如非政府组织、私募股权投资者和具有环保意识的国际公司。具有交易机制灵活、项目开发周期短、成本低等优点。 Carbon Sink 被国际公认为“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是独立市场上最受欢迎的胶印产品。受欧盟2050年碳中和政策影响,2018年全球碳汇自愿交易较2015年增长264%。目前,我国自愿市场碳汇交易项目主要包括国际认证碳标准、全球目标金标准等。
国际验证碳标准(VCS)由国际非营利组织Verra于2005年建立,是全球使用最广泛的温室气体信用机制。在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AFOLU)机制下,截至2023年10月,Verra已针对森林、草原、湿地(包括沿海湿地)等实施了总计15个VCS碳汇项目方法学。登记VCS森林碳汇项目48个,预计减排总量6.61亿吨二氧化碳,累计发行22,353,900吨二氧化碳,交易21,513,000吨二氧化碳。
全球目标黄金标准(GS) 由世界自然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于2003 年正式推出。这是继VCS之后自愿碳市场第二大碳标准,也是最严格的碳标准。截至目前,我国已成功登记三个森林碳汇GS项目,三个项目期内预计减排总量将达到44.75万吨二氧化碳,年均预期减排量将达到2.58万吨二氧化碳。从发行量来看,VCS和GS是全球最大的自愿碳标准,VCS发行量在自愿市场中的份额从2009年的35%增加到2018年的73%。
1.2.3 综合市场碳补偿交易
“碳包容”是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创新自愿减排机制,具体量化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当地社区家庭、个人的碳减排行动并赋予价值。制定激励企业的政策。结合激励措施和认证减排交易的诱导机制。 2015年7月,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启动碳普惠制度试点,并发布《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和《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截至2020年8月,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林业碳综合项目交易总量已超过。交易总额突破2000万元,实现了碳普惠体系与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有机结合,形成了生态保护与价值实现的良性循环。 2022年3月,我国首个省级碳综合应用“浙江碳普惠”正式启动,首家注册主体完成项目开发面积2995h,登记减排量80907吨。
《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江西、四川、黑龙江、福建、河北等全国五省份发布了大型活动碳中和相关意见、指南或方案。第24届北京冬奥会、第19届杭州亚运会等大型活动均制定了碳中和计划以及碳减排与碳抵消相结合的减排行动计划。人工林、新建碳汇林等林业碳汇项目是主要的碳抵消措施。
1.2.4 碳汇收集与封存规模化发展
碳汇获取和封存是指对碳汇资源的处置权和收益权的获取和储存,经政府部门批准,由专门机构按照程序和权限取得,用于投资、贷款、借贷、等,指赎回、转让等方式。实现总体经济或环境效益的其他经营活动。浙江、江西等省份正在开展碳汇强化、收集、封存和交易等相关探索。 2020年,江西省抚州市发布第《远期林业碳汇权益资产备案登记暂行办法》号文件,推动森林碳汇准收储交易。 2022年,浙江省龙泉市核发的碳汇权证登记号为《碳汇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用于记录预计减排量和核发的减排量。
1.3 碳金融
1.3.1 碳金融产品
碳金融工具以碳排放信用交易为基础,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提高碳吸收能力的商业活动。这是一种使用碳信用额或福利(例如碳配额或碳信用额)作为工具或标准的金融活动。职业,包括碳市场的融资、交易和支持工具的类型。
1)碳基金。碳基金是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投资气候变化相关项目和活动而设立的,是碳市场支持工具的一种。从资金来源来看,我国主要有国际碳基金、政策碳基金和社会碳基金。虽然日本尚未设立直接参与国际森林碳汇项目的碳基金,但国际上有碳汇项目,如世界银行设立的生物碳基金项目合作过的森林碳汇项目等。我于2002 年购买了CDM。 “中国广西珠江流域森林恢复项目已实现二级认证碳减排。
政策性碳基金主要以财政资金、企业资金、社会资金为资金来源,设立基金管理机构,重点投资于碳汇森林等增汇项目,包括中国清洁发展碳汇增加环境供给。友好的产品。机制基金(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CCDMF)、中国绿色碳基金会(CGCF)、中国绿化基金会(CGF)等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是中国和发展中国家设立的第一个专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级政策基金。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中的国有部分、基金的运营收入以及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2015年11月,信阳中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代林业生态园综合开发项目通过基金管理中心审核。这是中国批准的第一个碳汇林业项目,预计年固碳8000。总CO2。中国绿色碳基金会是中国首个以增加碳汇、减少排放、应对气候变化为宗旨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已资助、实施并参与管理20多个省(区、市)覆盖面积8万小时的碳汇森林项目。 2014年,全球首个“农户森林经营碳汇交易体系”诞生。已为企业和组织实施了64个碳中和项目,其中包括2010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天津会议碳中和项目。中国绿化基金会是一家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主要募集国内外绿化资金,实施固碳造林、义务植树、生态系统修复等项目。在社会碳基金方面,我国设立了低碳先锋基金、海通博碳基金、浙商国海低碳基金、碳谷基金、节能创新投资基金、中国绿色低碳产业基金等公募基金基金、华基金相继成立。碳基金、嘉碳开源基金等私募基金,宝武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西部立德碳中和基金、国家能源低碳基金、中石油OGCI昆仑气候投资基金、中石化碳中和母基金等投资信托。
2)碳汇保险。碳汇保险作为规避风险的重要金融工具,可以有效降低碳市场中碳资产损失的风险以及碳汇增加过程中碳汇损失的风险,是一种碳市场支持工具。目前已形成碳汇指数保险、碳汇价值保险、碳汇价格保险等碳汇保险模式,提供碳汇保护和运营的双重风险保障。江西利川市正在探索“林业碳汇价值保险+国有企业参与+林业碳汇融资”模式,2021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提供37万元。燕森林场汇林保险金额根据风险保障和固碳量设定,保险费率0.55%。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个“草原碳汇遥感指数保险”项目,为包头市达茂旗农牧民提供了草原碳汇绿色生态风险保障。
3)碳汇作为贷款(质押)的抵押品。碳汇抵押(质押)贷款是以碳汇资产或碳汇收益权作为抵押(质押)的银行融资形式,是碳市场融资工具的一种。 2016年6月,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图强林业局与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签署碳融资合作协议,以注册的碳汇造林项目年碳吸收量40万吨作为抵押信用额度。达成了协议。林业碳汇质押贷款1000万元。在“双碳”政策引导下,人民银行地方分行积极推动“碳汇支持融资”,农业银行推出“碳林融资”,兴业银行积极推动“碳汇支持融资”。推出“碳汇支持融资”; 2022年起,首批林草碳汇贷款将在北京、内蒙古等10多个省(区、市)落地。福建省三明市、贵州省毕节市、黔东南县等建立了“森林碳质押+担保”等混合模式,以森林碳证书作为信用抵押品,提供林业碳证书质押融资。随着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融资”加速推出和推广,碳汇(质押)融资成为解决经营主体资金短缺问题的重要手段。
4)碳键。碳债券是政府和企业为碳减排项目融资而发行的债券,是以碳配额和减排项目未来收益权为支撑的债券类型融资,是碳资产的一种证券化和碳市场。融资工具的一种。 2021年9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功向全球投资者发行36亿元国内碳中和债券和森林碳汇场外债券。本次发行期限为2年,发行利率为2%。碳汇债券开发取得突破。
5)碳期货。碳期货是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开发的标准化合约,规定在未来特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固定数量的碳配额或碳信用额。 2020年10月发布《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号文,提出有序探索运营碳期货等衍生产品和业务。香港交易所首只碳期货ETF——中金碳期货ETF挂牌上市,进一步扩大香港上市商品ETF范围,纳入碳信用产品。随着森林、草原、湿地等碳汇CCER项目的发展,其碳信用产品将成为碳期货ETF的重点产品。此外,2023年,内蒙古兴安联邦完成了全区首单森林碳汇期货交易和首单草原碳汇期货交易,交易金额分别为100万元和90万元。
1.3.2 林业碳票和碳账户
1)林业碳票。森林碳票是行政区域内权属明确的林地和林木,需要相关计量方法、第三方监测测算、专家评审、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实现的碳减排量登记发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收入权的证书,授予交易、质押、兑现和抵销权。 2021年3月,福建省三明市牵头在全国推广森林碳票制度,推出第一批5张碳票,共计减排29715吨。安徽省滁州市、陕西省咸阳市、榆林市、贵州省毕节市、黔南县等相继出台地方林业碳票管理措施,发放森林碳票。森林碳票是继林权抵押贷款、“森林贷”、林票等林业金融产品之后,我国集体林权改革进程中的又一新型金融产品。
2)林业碳平衡。森林碳核算是碳核算体系的组成部分,收集、核算和记录国有、集体和个体森林经营主体、法人或森林权利人利用森林碳所产生的碳汇,是一种信息媒介。为了水槽项目。根据构建框架,森林碳账户可分为政府账户和企业单位账户两类。政府账户重点展示和分析森林和森林资源及其碳储量和碳汇,并及时更新实体。该账号专注于森林经营和碳汇项目开发,为实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数字产品服务。 2022年6月,衢州市启动林业碳核算管理驾驶舱,初步启动应用端2631个管理主体的碳核算信息,覆盖森林面积27.5万平方米,森林总金额944万元。碳金融工具已发行。
1.3.3 生态银行
生态银行是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重要金融工具,是政府打造的生态股票交易平台。参照商业银行“分散投入、集中生产”模式,通过租赁、仓储、资本联盟等方式整合分散的生态资源,转化为可交易的优质资源资产包,通过平台和平台向社会提供。注入服务。市场资本。 2017年12月,福建省南平市启动建设“生态银行”试点,主要有“森林生态银行”、“文化生态银行”、“果果生态银行”、“生态银行”五种模式。我们研究了剑山生态银行”和“水生态银行”。 2018年,福建省顺昌县在全国启动“森林生态银行”试点建设,打造“森林生态银行”自然资源管理运营平台。截至2020年5月,“森林生态银行”拥有森林面积4,173h m2,引入股份合作及林地租赁业务840h m2,赎回商品林3,300h m2,管理信托4h m2。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资金4.2亿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2.256亿元,抵押林面积5880公顷。
1.4 社会资本在增加碳汇和碳汇方面发挥作用
202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号文,进一步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系统建设,促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发展。提出加快保护修复。社会资本支持碳公益的本质是落实“政府引导、企业投入、公众贡献”的市场化生态修复原则,建立社会碳汇产品与企业品牌效益的相互关系。价值交换。自2016年蚂蚁森林公益项目启动以来,已使超过6.5亿人参与低碳生活,截至2021年底累计种植树木3.26亿棵。实施“百万森林计划”、“活力森林碳中和林”、“3060碳中和林引种计划”等多项公益项目,搭建造林、森林养护、生态保护平台。我是。公众积极参与生态公益,促进生态保护和生态脆弱地区修复。
2 林草固碳产品价值实现面临的挑战
2.1 多元化补偿机制不完善
目前,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效益补偿主要是各级专项财政补偿,但由于政府自身财力不足和长期可持续等问题,难以保证可持续生产。产品的。补偿标准远低于自身生态价值、保护管理投入、运营开发收入,限制了生态补偿的有序推进。研究显示,2013年至2018年,我国森林碳储量增加779.96亿元,年均增长率1.87%。以碳中和为主要目标的政策支持体系尚未建立,碳汇丰富地区或温室气体排放高地区尚未建立横向补偿机制。
2.2 法律体系不健全
碳汇交易没有法律保护,目前仍处于立法阶段。在试点市场中,只有深圳和北京通过了地方人大批准的碳交易法。碳汇项目的归属不够明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号法等法律没有明确界定林草碳汇、垫料等环境产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交易后期产权和收入分配的基础知识。隐患。碳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完整的监管体系,也没有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不利于建立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
2.3 碳汇市场需求不平衡
坚持推动主渠道碳市场与工业碳市场合作的碳交易机制,强化林业和草原产业主管部门在自愿碳汇交易市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发展扶持政策及时落实。方式。林业和草原碳汇。基于碳汇基线和额外性,确保透明度和准确性,将制定适合自愿交易的林草碳汇项目方法。研究制定林草碳汇自愿交易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我国林草碳汇项目的设计、审批、核查、交易、监管等开发程序,完善开发流程,简化和缩短开发流程。循环。并降低开发成本。依托国家贸易中心,建设林草碳吸收项目自愿交易体系和平台,建立反映企业和项目减排量的碳账户体系,允许企业使用碳汇和自愿碳其他抵消购买的指标鼓励减少排放并实现公司的碳中和发展战略。
3.5 促进公众参与碳综合效益
建立全国碳综合效益促进机制。打造森林、草原、湿地自然公园固碳科学基地。坚持政府引导,出台综合碳管理措施,鼓励购买林草固碳项目,在大型活动和官方会议上有序实现碳中和,实现“零碳活动”和“零碳”事件。” -碳会议”系统。借鉴浙江、江西等地经验,实行政府采购林草炭。
汇产品,创建“零碳机关”。建立个人碳账户,实行碳积分制,以补贴形式鼓励居民绿色出行。搭建符合互联网生态的普惠平台和机制,打造零碳社会全民参与模式。建设“零碳自然公园”“零碳风景区”“零碳酒店”,鼓励游客、家庭或个人以门票、捐赠等形式购买碳汇产品消除“碳足迹”。 3.6创新发展碳汇金融产品 推广林业碳票和碳账户制度,借鉴福建三明、陕西咸阳、贵州毕节等地经验,引导更多地方开展林业碳票建设,扩展碳票核算范围,将草原、湿地等碳汇纳入碳票,进一步打通自然资源—资产—资本转化通道,促进实现碳汇产品资产化、资本化。借鉴浙江衢州等地林业碳账户经验,推进林业碳账户平台迭代升级,建设集政府管理账户和经营主体账户于一体的碳账户体系。打造“林业碳账户+碳普惠”“林业碳账户+项目开发”“林业碳账户+碳金融”等应用场景,打通林业碳账户与区域乃至全国碳交易平台链接通道。 探索建立碳汇银行,依据《碳金融产品》,立足碳汇资源的市场化需求,积极引导碳汇金融产品开发。建立“碳汇+”金融机制,以碳信用为标的,推进开展碳汇权质押贷款、碳汇增信贷款融资,实施碳汇贷,为林草经营主体、碳汇资产机构、购碳企业等建立融资渠道。 推进政策性碳汇保险,以碳汇开发项目为重点,以碳信用为标的,探索推出碳汇指数保险、碳汇价格保险、碳汇价值保险、碳汇遥感指数保险、碳交付保险、碳信用价格保险、碳资产融资担保等保险产品。健全碳汇保险产品体系,拓展责任范围,优化定价机制,完善定损理赔操作流程,规避碳汇资产损失。来源:林草资源研究2023年12月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