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号文(国家发展和改革投资条例[2020]518号,以下简称《通知》),其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介绍背景
差别化、合理运用政府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可以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均规定政府投资资金采取“直接投资、注资、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的形式。明确指出必须如此。这样的。 2019年《政府投资条例》号文件颁布实施,上述改革内容得到进一步落实,资金安排部门规范了政府采取的各类投资安排方式,以及投资安排的主次关系,正确处理已成为法律要求。方法。
为实现《政府投资条例》的相关要求,统一和规范政府投资基金各项安排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充分发挥不同投资方式的作用,我们将从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角度进行研究。安排。为使我委中央预算和投资管理部更好落实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根据《通知》《中央预算和项目管理部投资资金管理规定》《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制定了《中央预算和项目管理部投资资金管理规定》。颁布。
2、《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 4 部分,15 篇文章。
第一部分解释了直接投资、注资、投资补贴和贷款贴息四种法定安排的概念,明确了概念解释中相应的适用范围,并解释了相应的各级、各行业的投资安排。招聘。基本原理。
第二部分规定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配置的规范条件。明确,对于中央的资金,其分配办法由本会按照第《通知》条的规定具体管理;对于支持地方、拨给地方的资金,由本会具体管理。政府运作中,分配方式有明确规定。对于特殊投资项目,每种融资方式的适用范围和采购条件由委员会确定。
第三部分规定了实现中央预算内安排投资资金要求的程序和方法,主要对本委员会安排的具体项目,在投资计划下发时明确资金安排方式。待指定。呼吁农村发展和改革部在分类投资计划时明确具体项目的融资安排;
第四部分规定了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和未来投资方式的创新、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筹备工作费用的特殊情况等其他相关事项的延续或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