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我在网上看到了很多关于打击野生蝎子捕捉的案例。比如,2022年2月,山西省宣布,为保护野生蝎子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下发了010-3万号,非法捕猎1000余只蝎子将被起诉。 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州开始严厉打击贺兰山沿线地区非法捕猎野生蝎子的行为,对草原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 2021年7月,为保护生态环境,衡山区林业工办派出执法单位,与衡山区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违法犯罪活动。一只野生蝎子被捕获并被释放,300多名人员响应相关执法工作。
研究表明,蝎子喜欢吃红蜘蛛和蚱蜢。一只蝎子一年可杀死1万多只蝗虫等有害昆虫,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发挥着重要作用。大量蝗虫袭击该地区,严重影响农业生产。
那么,陕西省是否也应该禁止日常捕蝎活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