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本来是与民法相关的,一般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订立建筑工程合同,但第《建设工程司法解释》条规定:“建筑工程必须招标,但未收到投标的,按投标必须被接受。” “建筑工程的建筑合同无效。”根据适用的法律规定,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需要招标的建筑项目必须进行投标。您需要完成整个流程并签署合法有效的中标施工合同。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应该投标哪些项目呢?《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我司律师将需要投标的项目总结如下: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工程及其他涉及公益、公共安全的项目,主要是指铁路、高速公路、桥梁、学校、医院、机关、供水、城市管理等项目。
正在建设中的水东京水利工程大坝
(二)工程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本投资或者国家融资,这里的项目资金是指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且该资金用于该项目的比例超过占总数的10%。投资或使用公共机关国有企业资金,且该资金占主导地位或占据主导地位的项目。
(三)利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这里所指的国际组织主要是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外国政府及其机构等。
上述建设工程未经招标并成功签订施工合同的,施工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