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齐进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家担保贷款操作,鼓励企业家担保贷款继续发挥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山东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省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局修订发布《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 据悉,进一步提高贷款限额,放宽申请条件,加强对企业家的融资支持,更好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中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对于有资格申请贷款的小型企业,新合格的新员工与现有员工的比例从15%下降到10%,对于拥有100名或以上员工的企业,这一比例从8%下降到10%。五。
《办法》 扩大反担保豁免范围,允许合理延期,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城市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对省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或信用社推荐的大学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和优秀大学生提供20万元申请人民币以下创业担保贷款(农村) ) 作为一般规则,创业项目不符合反向担保的条件。企业家担保贷款期限届满前,如借款人因自然灾害或大规模突发事件而出现暂时性流动性困难的,借款人可向经办银行申请最长一年的延期。
此外,《办法》完善了人力资源、社保、财政、银行等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缩短了办理时限,确保贴息资金尽快惠及市场主体,并降低采购成本。各部门将利用山东省企业家担保贷款办理系统,加强沟通协调,加快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审批“一站式办理”效率必须提高。我们将不断提升创业服务便利度和商务通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