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大学生司、国家工商总局个人司发布《大学生自主创业宣传手册》。大学生创业可以选择哪些市场主体?申请和程序是怎样的?我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照片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
大学生自主创业手册
(2015 年10 月)
教育部、高校校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个人事务局
一、市场主体设立的基本流程
大学生创业的市场主体类型主要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农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等。设立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步骤如下:
1.私营工商户
(一)准备事项:
(一)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
(二)委托代理人办理行政手续的,还须提交经营者签字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三)经营者身份证明。
(4)营业地点证明。
(5)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名称在申请成立之前已预先核准,则需要)。
(六)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登记的事项的,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7)申请登记为家族企业时,主要管理者必须注册为管理者,所有参与管理的家族成员必须在管理者签名栏《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处签名确认。提交证明家庭成员之间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参与项目的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2)加工过程:
(一)申请:
1、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直接向营业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登记机构委托辖区内工商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到营业场所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登记。
3.申请人或其授权代表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企业所在地注册官提出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表的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如果申请被注册官受理,申请人必须在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5天内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提交与内容相符的申请文件原件。
(2) 同意: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格式的,注册官将受理您的申请。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注册官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修改的全部内容,必要时注册官将受理你的申请。如果您提交所有补充和修改的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官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时,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当场登记的除外。
登记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事项不属于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范围的,登记机关应当立即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议与决定:
登记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格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并向申请人发出批准登记通知书。
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查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出具申请材料核查报告。不一定是。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2、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应该。
三、登记机关决定准予登记的,应当在10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个体工商户核准登记通知书,并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不予登记的,向申请人发出《个人工商户口不予登记通知书》。
2. 个人独资企业
(一)准备事项:
(1) 投资者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投资者身份证明。
(三)投资者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者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或资格证书复印件(确认函原件)。
(4) 营业地址证明。
(5)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名称在申请成立之前已预先核准,则需要)。
(六)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工作的,必须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2)加工过程:
(一)申请:投资者或者投资者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受理、审查和决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登记的决定。经批准的,发给营业执照;未经批准的,发给不予登记通知书。
3. 合作伙伴关系
(一)准备事项:
(1)全体合伙人签字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或共同指定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四)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五)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确认向各合伙人缴纳出资的确认书。
(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7)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名称在申请成立之前已预先核准,则需要)。
(八)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执行合伙人是公司或其他实体,还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请检查授权委托书)。原来的);
(九)以现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须提交全体会员签署的议价评估书面确认书,或者全体会员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证明;
(十)设立合伙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或者从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登记注册的经营项目的,有关批准;必须提交文件。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设立特殊合伙公司必须提交成员职业资格证明的,必须提交。
(十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2)加工过程:
(一)申请: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 受理、考虑和决定:
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文件齐全、合法,公司注册官可以当场注册,那么公司注册官必须当场注册并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这样的情况就不会发生。
除前款规定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已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未登记的,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4、农业专业合作社
(一)准备事项: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全体发起人签名并盖章的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三)全体发起人签名并盖章的公司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董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文件。
(五)投资清单,内容包括会员姓名、投资方式、投资金额、会员投资总额,并经全体投资会员签名并盖章确认。
(6) 会员名录,包括姓名、公民号码或注册号码、地址和会员身份证。
(七)能够证明农业合作社拥有住宅使用权的住宅占用证明。
(八)全体发起人已指定或委托代表的证明。
(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设立前已预先核准名称的,需提交)
(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登记前须经批准的事项的,必须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加工过程:
(一)申请: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全体发起人授权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 受理、考虑和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件齐全、合法,登记机关可以当场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外,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已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未登记的,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5. 有限公司
(一)准备事项: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所有股东已指定代表或共同指定代理人的证明。
(3) 公司章程。
(四)股东资格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任命、选举、聘任的证明文件。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 公司地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申请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2)加工过程:
(一)申请: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受理:公司注册处根据下列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1、申请文件、材料齐全、格式合法,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充、修改的申请文件、材料的,予以受理。
2.虽然申请文件和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如果公司注册处处长认为申请文件和材料需要核实,可以决定接受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需要确认的事项、原因、时间等
3、申请文件和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申请人可以当场更正,并须注明更正内容和更正日期,或者签名或者盖章.经确认该材料完整、合法,决定予以受理。
4、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将当场通知申请人,或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文件、材料将退还给申请人;如在5日内通知,申请人将收取申请文件、材料费用,并出具申请文件、材料收据证明。逾期未收到通知的,我们将自收到您的申请文件和材料之日起受理您的申请。
5、对于不属于公司登记范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我们将立即做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并指导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以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公司注册处处长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三)审查和决定:商业登记官根据情况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批准登记申请。
1、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申请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2、申请人书面申请被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
3、以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必须自申请之日起15日内提交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申请表的应用程序,一定有。内容一致、符合法定格式的电子邮件等申请文件及原件;申请人向公司注册处提交申请文件及原件的,当场作出批准注册的决定;申请;如果申请人以函件方式提交申请文件及原始材料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4、公司注册官自签发《受理通知书》号之日起60天内未收到申请文件及原件,或申请文件及原件与公司注册官受理的申请文件及材料不符的公司;被拒绝了,所以我决定了。
公司登记机关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四)颁发许可证:公司登记机关作出批准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颁发第《受理通知书》号许可证,通知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许可证.马苏.
《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创业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
毕业当年(以自然年)成立个体工商户的,由人社局核发的《登记驳回通知书》号(注明“毕业当年个体工商户纳税”)。个人独资企业按当年实际扣除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个人所得税依次扣除,最高限额为8000元。三年内每户每年一次。大学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 企业家担保贷款及贴息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可按规定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限额为10万元。建议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基准利率和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对个人发放的企业家担保贷款,在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加收3%。如果增幅在此点内,则利率。我们将为您提供利息折扣。
3. 豁免相关行政费用
普通高校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国家规定行业除外)的学生,自首次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收行政管理、注册、许可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工商部。
4、享受培训补贴
大学生创办的中小企业聘用已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届毕业生,给予一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对毕业当年(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12个月)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根据其取得的创业培训证书和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助。有薪酬的。
5、为创业者提供免费服务
大学生创业可以享受公共就业机构、人力资源机构免费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创业指导、融资服务、后续支持等。能。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六、取消大学毕业生居住限制
大学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注册手续(以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为准)。
7. 开发创新人力资源
创业大学生可以受益于全国高校实施的一系列“卓越计划”和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以及跨学科专业提供的跨学科项目,还可以享受课程。这是一个跨专业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新体系,包括目前已研究建立的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跨院系、跨学科的教育课程。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以享受各高校发现和丰富的多种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必修和选修科目。已开发并提供。 MOOC、各地区、各高校共享的公共视频课程、在线公共课程等在线公共课程的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九、加强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以与全体学生共享学校的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育平台,包括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等学校技术技能大赛、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策划等各类专题竞赛,校办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参加其他组织。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的实践能力。
十、教育体制改革
大学生个体工商户可以利用各高校设立的大学生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学分累积和转换制度,通过创新实验、论文、专利、自主创业等获得学分。可以转换为.学生参与研究项目、项目实验等活动转化为学分,并被视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为有动力、有潜力的学生设计创新创业能力发展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审视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情况,并进行一系列记录和记录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定量评价。优先支持创业学生转入相关专业。
11.建立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有志创业的大学生可以受益于大学提供的灵活的学术体系。这减少了学生所需的学习年限,使他们能够调整学业进度、保持学生身份或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大学生个体户可以享受全国高校为个体户学生提供的持续支持、广泛指导和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和高校层面的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态等实时信息以及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按照发挥各地各类创业孵化中心作用的原则,落实因地制宜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扶持措施以及相关培训和指导服务等支持措施。
(内容提供:新职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