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四川新闻】
四川新闻记者刘春华
亲爱的大学朋友们,你们知道吗?为鼓励大学生创业,除了提供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和资金支持外,我们还鼓励大学生创业创造就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鼓励创业是为了吸引就业,也可以收到钱。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就在本期《四川赢未来:就业政策周历》中来聊一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第《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号规定,大学生创业吸引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以创业者身份创业。说会给予。根据员工数量(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增加津贴,吸纳就业奖励。
那么,奖励是多少呢?四川省就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就业人数在3人以下的,补偿标准为每人2000元;人数在3人以上的,补偿标准为2000元。每增加一人,奖励3000元。奖金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须携带就业职工身份证、就业激励创业申请表、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到拟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局确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奖励资金将划入大学生创业者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创业企业账户或受助人个人账户)。根据规定。
此外,大多数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将面临经济困难。对此,政府还提供一次性启动补助。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四川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从事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后5年内失业的大学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生)在四川省培育的创业项目四川省内高校(含海归、高级人才)或本地设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各类创新创业平台;依法登记、民事登记或者以其他方式设立的、免予登记注册的创业单位注册(包括符合条件的“网上商店”和农业专业经营者)将获得一次性启动补助金。我如何申请一次性启动补助金?请参阅我们下一期的保单日历了解更多信息。
赢得四川的未来!这就是本期就业政策的全部内容。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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