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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规章制度文本,水产养殖质量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员工稳定健康成长,提高经济效益,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1、考勤制度公司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按时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此外,如果您想离职,则需要得到部门经理的批准。

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住宿:未经允许,员工夜间不得外出。若发生意外,后果由工作人员负责。

2、仓储系统建立物料进出仓库的详细记录。

物资、工具的进出须经管理人员批准,工具使用后必须存放在仓库,特殊情况需事先经领导批准。它们可以借用。

三、工坊系统1.为保持托儿所工作区域卫生,工作时禁止吸烟、乱扔垃圾、吃零食、化妆。

2、要做到安全生产,正确使用电气设备,沟板的放置和定位。

3、为防止发生意外,进入作业区域请穿雨鞋,禁止穿拖鞋作业。

四。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定期检查水池水位和充氧状况,不得擅离职守。因被解雇

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5、车间内禁止聊天、接打电话、喊叫、暴力行为。

内部检查员职责

1、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目标和保证声明、质量安全管理手册、技术作业程序和生产过程记录。

2、指导单位人员落实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制度。

3、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内部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纠正和改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整理相关附件并报有关部门。

5、配合各级产品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无公害产品的生产、销售、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产品追溯系统

1、生产部门负责集中产品标识和追溯。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检验状态进行标记。

3、仓库人员负责对材料的采购和存储进行标记。

4、各生产环节负责人负责生产过程中所辖产品的标识和追溯。

5. 工厂包装工负责对成品进行标记和跟踪。

6. 销售人员负责记录所有客户信息。

水产养殖科学用药制度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相关规定执行。

1、加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科学养殖,从健康繁殖的角度预防疾病的发生。选择正确的治疗方法并安全使用药物。

2、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严禁购买和使用“山王”渔药。

3、严禁使用剧毒、高持久性或具有三类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渔药。

4、严禁使用对水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且难以修复的渔业化学品。

五、严禁直接使用新研制的人用药品作为水产药品的主料或副料。

6.推广使用海洋特种化学品、海洋生物制剂、海洋生物制品。

7.记录和审查养殖化学品的使用情况,对出塘海鲜进行检测和跟踪,杜绝非法化学品的使用。

8、水产养殖产品投放市场前,应进行相应的药物退出,确保上市水产养殖产品的药物残留限量符合NY5070-2002 《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的要求》规定的期限。

9、自觉接受技术指导和培训,接受质检部门的监督。

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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