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号文件,提出全面促进包括大学毕业生在内的青少年就业创业11条政策措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通知的主要内容是,将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大就业补贴政策结合起来实施。对聘用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已离校但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以及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发放一次性就业增长补助金。该政策有效期至2025 年12 月31 日。
一
整合优化就业补贴和扩大就业补贴政策。企业招用大学毕业生和年龄在16岁至24岁之间、毕业当年或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全额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养老福利等,扩大就业补贴按每名职工不超过1500元一次性发放。
二
继续落实国有企业扩员增资政策。对按工资福利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不能满足增加招收大学毕业生的国有企业,经政府机关同意,可以一次性增加人员和资金。履行投资者责任或其他公司权力机构的责任。
三
开展先进制造业青年就业活动。我们开展先进制造职业体验活动,组织大学毕业生等年轻人参观企业园区、车间,体验职场氛围,增强职业意识。建立先进制造企业集群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企业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
四
鼓励和引导基层一线就业。对在基层就业的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提高工资、提前转正等政策,便利职业发展通道。
五
支持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创业项目,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金。
六
为大型组织提供招聘匹配服务。在大学毕业生集中的地市,政府将增加招聘频率,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专门招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一般招聘。
七
加强青年求职技能培训和学徒培训。要加强对包括大学毕业生在内的年轻人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技能培训。组织青少年、毕业生参加新型学徒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对按规定开展学徒培训工作的企业、学校给予学徒培训补贴。
八
实施100万名职业培训生计划。 2024年起,每年填补就业实习岗位100万个以上,并按规定提供就业实习补贴。培训期满前与学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各地政府可给予培训期剩余期限的学员补贴。
九
开展青年就业困难专项帮扶活动。加强对失业大学毕业生的实名支持,建立实名台账,向社会公众提供至少1个政策公告、1个就业指导、3个就业推荐、1个培训或实习机会。
十
实现大学毕业生高效就业。协调就业人力资源政策服务事宜,公布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加快办理进度,为档案受理、补贴申请、社保缴纳、社保待遇等政策服务提供支持,推动“一站式”。包裹”。付款程序。
十一
加强就业权益保障。加强人才市场监管,依法查处非法招聘、违法收费、“黑代理”等违法行为。促进就业权利和福利知识的传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各类校内招聘活动,对参与企业资质和岗位进行审核,杜绝不公平招聘。
(新华社、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官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