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太阳能电站时,综合考虑日照条件、土地/建筑条件、安装/运输条件等,必须考虑适用性、安全性、经济效益、环保性、美观性、安装/维护方便性。满足以下要求。 2、大中型太阳能发电厂应配备现场太阳辐射监测设备。 3、太阳能电站的系统配置必须保证输出电力的电能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 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Z19964。 4、接入公共电网的太阳能发电系统必须安装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并通过校准的电能计量设备,方可使用。 5、在建筑物内安装太阳能发电系统时,不得降低邻近建筑物的日照标准。 6.在现有建筑物上增加太阳能光伏系统时,必须进行建筑结构和电气安全审查,以满足建筑物的结构和电气安全要求。 7、太阳能电站可根据需要配备辅助能源或储能装置。 8. 太阳能发电站选址时,应当调查选址及其周边地区的地质条件,确定或确定主要地质构造的地形地貌特征、结构、分布和物理力学性质。调查了。场地内地下水状况。 9、光伏系统所有设备及组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产品标准,主要设备必须通过国家认可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
1、太阳能电站选址根据国家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当地自然条件、太阳能资源、交通、电网接入情况以及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等综合考虑。需要。其他设施选址时,要综合考虑与周边农林、畜牧、渔业、工矿、城市规划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关系。其他方面。 2、太阳能电站选址时,要考虑电网的结构、电力负荷、交通、运输、环保要求、出线通道、地质、地震、地形、水文、气象、土地拆迁等,考虑影响建筑业及周边产业。根据影响等情况,调查电厂对矿山企业的影响,制定初步方案,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和经济效益分析,推进论证评价。如果有多个候选位置,则提出推荐站点的排名。 3、场地高度必须符合太阳能电站等级对应的防洪标准。见表4.0.3。站房内地面低于上述最高水位的区域必须设置防洪设施。防洪排涝设施需根据第一阶段工程规划容量进行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位于海边的太阳能发电站设置防洪堤(或防波堤)时,堤顶高度应在表4.0.3防洪标准(恢复期)的要求基础上加50 . -年累计频率1%,确定安全超高0.5m。
毗邻江河、江河、湖泊等安装的太阳能电站,防洪堤顶高度应按防洪标准(重现期)要求高于安全高度0.5米。 )在表4.0.3中另外,你需要决定。如果受风浪影响,或者潮汐影响较大,则需要增加50年的爬浪周期。
防洪堤的设计仍需当地水务部门的批准。
在洪水严重地区建站时,防洪堤坝顶高度必须按50年一遇的规划洪水位确定。使用)加0.5m安全超高。有排水设施的,按规划高水位加安全余高0.5m确定。
无防洪堤时,站站设备基础顶部高度和建筑物室外层高不应低于防洪标准(重现期)或表4.0中历史最高洪水要求。 3.等级。
位于山区的太阳能发电厂需要考虑防山洪和排水措施,假设发生山洪的可能性为1%。 4、地上太阳能电站选址必须位于平坦的土地或北侧高南侧低坡的地区。对于带有坡屋顶的太阳能发电站的建筑,主要朝向应朝南或靠近南面。确保太阳能电池组件没有被周围障碍物阻挡。 5、选择地点时,应避开空气经常被悬浮物严重污染的区域。 6、选址时应避开危岩、泥石流、岩溶发育、滑坡、地震断裂带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 7、在戈夫地区影响范围内选择站址时,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综合评价地质灾害风险程度,提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意见。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八、太阳能电站厂址宜建设在地震标准烈度9度以下地区,地震标准烈度超过9度地区建设的电站必须进行地震安全评价。 9、太阳能电站选址应避开重要文化遗产保护地,不宜设在露天矿或有开采价值的浅层地下矿区。
若站房内深埋文化财产或矿藏,除取得文化财产或矿藏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外,我们还将在文物或矿藏开挖后确保站房的安全。有必要保证其存款。进行评估。十、规划的太阳能电站建设场地应利用未耕地或贫瘠土地,避免破坏原有水系,保护植被,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应保护土地利用,减少房屋拆迁和人口流离失所。 11. 在选择太阳能发电厂的位置时,需要充分考虑发电厂达到规划容量后并网的退出路线。 12.如果条件合适,可以在风电场上建设太阳能发电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