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含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加强新建“二高”项目管理的通知:
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消费双重管理的工作部署,坚决抑制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二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将新“二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二高”项目范围
综合考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煤电、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炭、建筑业、建筑业、建材业和有色金属属于“两高”项目(详见附件1)。 “两高”工程范围将根据国家规定和国家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如果继承国明确界定了“第二高”项目的范围,则以该规定为准。新建节能环保改造、安全设备改造、产品质量提升等不涉及上述范围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减少产能、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的生产。产能更新/转让项目虽然不纳入项目管理的“二高”,但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削减量与三个项目平均产量计算的能源消耗量相比的削减量相同。到污染物排放。如果更换或转移的年数小于生产能力,则按生产量计算。
2、严格“二高”项目节能审查
对于新建“两高”项目,项目建设部门将完成相关论证(论证主要内容见附件2),新能源、煤耗先行核准,然后再申请节能审查。需要取得申请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减量和替代,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两高”项目,能效水平必须达到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颁布的基准水平。是。能效水平应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主要用能设备必须符合一级能效标准。
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新建“鄂高”项目,必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明确建设计划并附有节能报告,并及时接入省级平台。项目完成后会发生什么?
3.加强事中事后监控
新建通过节能审查的“两高”项目将纳入在建或规划的“两高”项目清单。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监督检查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省发改委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节能专项督查等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检查。
附件1“两高”项目管理名录
二、“两高”工程主要示范内容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年5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