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首次返乡创业、经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且其企业、个体工商户自该日起已正常经营满一年的,有资格注册。每人一次性创业补助5000元。
2、加工要求
(1) 《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3系列)。
(2)营业执照复印件(开办“网上商店”的,工商登记证、民事登记证、网站及注册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清单及单价)(三重))。
(3)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4) 企业家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3、处理方法
离线处理。
4. 流程
(一)个人声明。申请人须携带所需材料,向企业注册地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文件审查。旗纳县区就业服务部门将对申请人的创业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重点关注申请人的身份核验、创业项目的正常营业时间、是否首次创业等会很快被审核。向国家企业信息披露系统报告,如内部比对查询等。符合条件的申请,报县、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3)公共关系和资金分配。申请经七贤区人事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将在同级人民政府或人事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公告无异议,七贤区就业服务部门将把资金划入您的银行账户或企业账户。
5、申请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5层517室(新城区科尔沁北路与成吉思汗东街交叉口向南200米)
咨询电话:0471-4905356
编辑:云茜
编辑:张帅
初审:张霞
最终评审:张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