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创业朋友在注册公司时都会选择接收注册资金。这样做的好处是,您不需要将大量资金存入公司账户,您只需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资金即可。时间。由于认购制减轻了创业时的成本压力,一些人一味追求认购数,赚了上亿元,尽管实际投资金额只有几万元,往往需要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元,而在某些情况下,“1元成立公司”殊不知,这种行为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隐患。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林和薛是多年好友,从小他们就决定一起经营一家公司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由于缺乏启动资金,创办公司的梦想未能实现。 2016年,当林先生听说设立公司可以引入承保资本制度时,他立即找到薛先生共同创办公司。薛疑惑,开玩笑说:“我只能捐1块钱。”林自豪地说:“没关系,你给我1块钱,我就给你1000万股!”
两人按照吩咐做了。半天时间,他们同意将公司名称改为四海公司(化名),注册后,薛先生和林先生分别出资1000万元和9000万元。投资截止日期为2050年11月10日。
2019年,王先生通过网络招聘被四海公司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从事网络设计、策划工作,月薪7500元。但由于薛先生和林先生缺乏管理经验,导致世开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最终甚至连员工工资都发不下去。但薛先生认为,自己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不会被追上任何债务,所以保持平静。
2019年10月,四海公司未向王先生支付工资87007元,王先生向平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该委员会裁定四海公司未向王先生支付工资87007元。决定支付这笔工资。因四海公司逾期未履行裁决义务,王某向平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发现四海公司无可执行财产,王先生向平潭法院起诉林先生、薛先生,要求将其列入执行对象名单,王先生欠下对世开公司的债务如下:如果不依法资助,就要有人的工资负责偿还。庭审中,法官解读法律后,薛先生从梦中惊醒,意识到出资制度并不是豁免出资制度,如果公司破产了,他还得还钱。我注意到了。首都。当初用一元钱换取几千万股的鲁莽决定,如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对此薛深感遗憾。
今年8月,平潭法院作出判决。林先生、薛先生申请提前截止股东出资,王先生有义务在已投入资本和未投入资本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和9000万元)范围内向四海公司支付工资。万元)。
法官陈述
1.什么是承保资本制度?
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修改公司法的决定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第《公司法》号修正案及相关规定,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对注册资本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外,企业股东(发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出资投资企业。两年。取消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次性缴清出资的规定。因此,即使你没有钱,也可以注册一家注册资本较大的公司。
2、承保资本制度有哪些风险?
第一,出资期限届满,公司无力清偿债务,或者出资过程中需要资金的,股东必须履行出资义务。如果企业运作不规范,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可能会混淆。第三,当公司需要发展资金时,投资机构通常会要求前股东向注册人支付费用。结果,很多创业者在短时间内面临资金未解决的问题,最终错失了融资机会。
法官提醒
注册资本认购制度虽然可以减轻企业家创业初期的资金压力,但如果认购金额一味夸大,可能会导致公司的业务经营和公司现有资产(但投资)受到影响。公司无力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加快股东出资期限,即有权要求股东在其出资额范围内承担债务。《公司法》,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越高,限额越高。该风险也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大量的注册资本可能会在短期内给人一种企业实力雄厚的假象,但如果股东没有足够的财务能力,认购与其财务实力不相称的股份,则必然面临巨大的投资压力。
法律链接
《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实收注册资本和最低注册资本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第六条股东按照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依法享有经常性利润。债权人以公司无力清偿债务为由,请求未满出资期限的股东承担补充无法清偿债务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公司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已用尽一切执行手段,无可执行财产,有破产事由,但公司已破产的;不要申请破产。 (二)公司发生债务后,经公司股东(股东大会)决议延长股东投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