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确保国家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政府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号文。
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制度,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为确保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以下政策:
一、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
(一)强化重点优势产业扩大就业的政策支持。发展新产能、扩大就业,快速整理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纺织、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疗卫生等六大优势产业和战略企业名单。探索人工智能、绿氢等新兴产业,配备就业服务专家,建立就业集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协作机制。对大学毕业生等骨干人员就业,采取“直补/快申”等方式,按照缴费条件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捆绑政策。遇见了。引进先进制造业促进就业,提高第二产业对就业的贡献。
(二)为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稳定就业、扩大就业专项贷款,鼓励实体经济和从业人员较多的中小企业享受单户贷款额度和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支持成为可能。具有良好的稳定就业效果,就业规范化。金融机构可以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限额,在监管合规、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给予信贷融资等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续贷。
(三)继续实施扶持企业和稳定就业的政策。政府将继续实行逐步降低失业保险费至1%的政策。参保企业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且上一年度无裁员情况,或上一年度裁员率低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下降目标,且裁员率是一家不高的公司。如果参保企业员工人数少于30人的失业率不超过参保企业的失业率,就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并重返工作岗位。大企业按本企业及职工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企业按60%返还。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四)鼓励引导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招用大学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实行防止返贫和失业监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必要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根据规定,对用工困难人员的行业、对用工大学毕业生毕业当年或退学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保补贴。符合条件的,帮助企业招用脱贫人员和失业人员,相关税费按每人每年7800元的实际额度从企业扣除三年。
(五)支持创业、创造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以及返乡创办中小企业或个体户的农民工,毕业后两年内首次创业,并已成功创业经营满一年以上的,自工商登记之日起一次性给予创业补助金。对企业家担保贷款实行贴息和奖励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中小企业分别最高可贷30万元和400万元,金融部门按规定贴息50%。创业培训基地提供的创业培训服务,可根据工作量、专业知识、效果给予一定补贴。
(六)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支持发展新型就业形式,扩大非全日制就业机会。对就业困难人员、退学两年内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金额的2/3。支付。保障新就业形式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等合法权益,开展新就业形式职工职业事故保障试点。支持打造零工市场,为灵活就业人才提供标准化、可持续的公共就业服务。地方财政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七)购买社会服务扩大就业。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重点支持儿童福利、老龄服务、残疾人福利、城乡社区治理等发展。
2.关注大学毕业生等年轻人就业
(八)促进就业市场化。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各类工商户在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就业能力高行业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持续深化高校特色活动.书记、学校校长深入企业创造就业、带动就业,协调公共就业办公室、市场化人才中介机构“送就业进校园”、“送就业百日千万人”。组织“招聘活动”等系列活动。我们每月都会举办“就业未来——全国大中城市秋季联合招聘活动”等专题活动,并每周进行招聘,职位空缺随时都有。 2024年,组织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8000余场,促进75万以上大学毕业生等青年市场化就业,带动16万以上大学毕业生等青年市场化就业。努力增加青年灵活就业创业。新设立9个高校就业指导服务站。
(九)稳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规模。摸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存量,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满员运行,提高空缺人员利用率。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就业)活动。加强各类招聘(招聘)实施流程与大学毕业生求职期的衔接。
(十)支持国有企业扩大就业规模。全省国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主导企业)带头撬动潜力,适度增加招工计划。国有企业聘用大学毕业生,可按规定一次性增加人员、增加资本。积极争取四川省央企支持,按照属地原则加大招工力度。
(十一)鼓励和引导基层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其他在区级以下基层就业的青年,按规定享受较高工资,试用期内可享受固定档次工资,试用期前一年内可转专业。申请职位。首次录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员工的,可以提前转为正式员工。对四川省地方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四川省困难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连续服务三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贴。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乡村特聘教师计划、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大学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鼓励地方政府开展基层服务项目。因地制宜。扩大科研助理岗位招聘规模。
(十二)增加参军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 2024年扩大应届毕业生招收规模,直招陆军士官将重点招收毕业当年的大学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生、第二学历生、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至8.7万人。
(十三)积极实施岗位实习。动员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到2024年开发就业实习岗位5万个以上。组织大学毕业生和离校后两年内未就业的16岁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实习,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实习补助。新评定国家级、省级就业实习基地,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实施四川省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梦想启航计划”,到2024年招聘实习岗位2万个以上。
(十四)继续做好就业支持。对毕业期间积极就业创业的生活费户、失业户、防返贫户、特困人员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助1500元。这包括残疾大学毕业生和拥有国家学生贷款的人。对于辍学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专人提供后续服务,并提供至少1次就业指导、3次就业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实习机会。
三、促进其他重点群体就业
(十五)稳定农民工就业。我们实施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活动,全州农民工流离失所规模稳定在2500万人以上。救灾项目劳动报酬比例不低于专项资金的30%,巩固扩容县(市、区)到2024年吸纳农民工3.5万人以上。农业扶贫效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扶贫攻坚项目年度财政投入总额不少于3500万元。村民自行实施救助项目的,劳动报酬支付比例不得低于财力总额的20%。
(十六)支持脱贫人员就业增收。围绕乡村振兴优先县、39个欠发达县和易地搬迁密集安置区,组织商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组织帮助企业用脱贫人员帮扶。支持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300元标准发放就业创业扶持补贴。对组织劳务输出脱贫到地市外就业的人员,给予每人不超过4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吸纳脱贫人员10人以上的企业,认定为就业支持中心,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十七)统筹推进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加强残疾人就业支持。采取行动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推动妇女家政服务完善和扩大。整合迁徙绩效和退休渔民保障。
四、加强就业支持和服务
(十八)加强困难群众就业支持。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失业户、低保户、防返贫监控人员、老年人、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纳入范围。目标。支持范围。鼓励各地适当提高地方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调整经费投入,加大对地方公益性岗位的支持力度。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其家庭还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按规定及时启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对困难群众进行足额补贴。
(十九)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数字科技、养老等重点领域,聚焦国家五个公共技能品牌,针对大学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工人等重点群体,大力开展培训。例如:制定防止返贫监测目标,对符合条件的学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考核补贴,每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5万余人次。对企业职工参加就业保险一年以上,或领取失业救济金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领取技能提升补贴。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十)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推动实现人力资源全生命周期服务。加强宣传宣传,在全社会树立正确就业观。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设立一大批“上门”就业服务站,打造全覆盖、便捷高效的“城市15分钟、农村5分钟”形成城乡“千里”就业服务圈。推进服务农村、推进服务基层。鼓励企业、协会、社会组织等专业服务机构从事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增强基层就业创业服务的专业化和专业化实力,强化就业创业补贴促进平等的考虑。就业服务。
各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就业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加大就业创业补贴投入,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落实就业政策要不断加强推动、优化。我们的处理流程,并方便线上和线下操作。完善加工渠道、推动各项政策将是有效的、惠及企业和人民的。部有关司(单位)要完善相关支持政策,细化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政策执行中的重要问题、经验做法要及时报告。
本文件将于2024年7月13日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除非有明确的实施期限。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