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注意事项:
1、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007,604股,相当于公司总股本的0.8169%。
2.解除限售股票的上市发行日为2019年6月6日。
1、限制性股票注销基本情况
2015年6月4日,北京北斗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关于核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王春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号(证监许可[2015]1122号)行政部门,做了。委员会。
2015年7月8日,公司完成2014年度利润分配后,对发行股份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为19,021,526股,王海波持有9,510,763股。向贾彦波发行3,170,254 股、向深圳市华信智汇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522,504 股、向浙江正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5,988,258 股、向铜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761,252 股、发行1,761,252 股已发行股份向天津雷石九龙股票投资协会(有限合伙)发行880,626 股,向游晓辉发行1,145,988 股,向游嘉发行821,917 股,向游远发行584,735 股,游向齐发行558,904 股,向股东、董事李建辉先生发行配套资金12,133,071股。
2015年7月20日,公司向王春华等人发行的59,099,798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并于2015年7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6年4月28日,公司完成2015年度股票分配,王春华等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增至88,649,697股。
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会议、第十九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30,000人次会议。其他相关建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补充协议,根据协议规定,王春华先生、王海波先生、贾彦波先生、华新智汇先生需补偿公司预计利润38,173.71万元。公司有库存并退回库存。公司的现金与其股票相对应。任务是:
2019年4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王春华先生、王海波先生、贾彦波先生、华新智汇先生对上述拟补偿公司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和结算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9年5月9日披露《关于相关股东拟实施业绩承诺补偿的议案》(编号:2019-052)。
2、股东申请解除股票限售的承诺
1、承诺方(承担赔偿义务):王春华、王海波、贾彦波、深圳市华信智汇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信智汇”)
2、获利回吐期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
3、利润承诺:深圳市华芯天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芯天线”)承诺2015年至2015年累计实现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8年为4.41亿元(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实现非净利润分别为7800万元、9800万元、12250万元、14250万元)(不低于原来的)。
承诺期内,若华信天线累计实现的非净利润小于累计承诺的非净利润,赔偿义务人应当按照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对非净利润差额进行赔偿。详细信息如下。覆盖股票数量=(承诺期末累计非净收益扣除承诺数-承诺期末实际非净收益扣除承诺数)各次非净收益扣除承诺数覆盖期内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之和。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增资或送红股的,补偿股数量相应调整: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数量(1+增资或送红股)比例)。公司在承诺期内进行货币分配的,应当将相当于补偿股份的相应货币分配返还给公司。计算公式为:回报金额=每股股息补偿股数。被赔偿人应赔偿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向被赔偿人发行的股份总数。
承诺期结束后三个月内,赔偿债务人同意公司聘请具有证券行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华信天线累计非净利润扣除额进行专项审计。自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公司将拟补偿的股份数量通知补偿人,公司以1元的价格回购补偿人拟补偿的股份。同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票购买事项,并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授权董事会暂停本次股票购买。法律。
若因法院判决或其他原因,各赔偿义务人转让其在股票固定期间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且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履行本使用条款规定的赔偿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承担并以现金补偿。计算公式如下。补偿义务人的现金补偿金额=(被补偿股份数量-补偿股份数量)公司本次向补偿义务人发行的股份单价。双方有义务按照华信天线的投资比例相互赔偿,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承诺期内,若华芯天线累计实现非净利润大于累计承诺净利润,且累计实现非净利润/累计承诺非净利润低于110%,则应向债务人承担赔偿责任来进行补偿。公司无需赔偿,公司也不会向有赔偿义务的人提供赔偿。
承诺期内,若华信天天线累计实现非净利润/累计承诺非净利润扣除额达到110%或以上,公司同意向华信天天线核心团队提供现金补偿。金额=承诺期内累计设定扣除额非经常性净收入(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收入的净利润/累计设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0%)30%。华信天线董事会已提出核心团队具体名单及奖金分配办法,报公司确认后实施。
4、股份锁定期承诺
根据第《关于回购注销相关股东业绩补偿股份的议案》号协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华信天线100%股份相关的股份锁定期如下:
王春华、华新智慧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王春华、华新智慧认购的股份不得转让。《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前,上市公司%股权不得转让、质押。
王海波、贾彦博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王海波、贾彦博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不被转移。本次交易中,50%的股本在《关于回购注销相关股东业绩补偿股份完成的公告》及补充协议签署前不得转让或质押。
5、履约义务完成情况及报酬情况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大华合字[2016]001821号、[2017]002095号、[2018]002066号、[2019]001454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华信天线2015年。 2018年度实际累计扣非净利润为27,265.39万元,整体业绩承诺尚未履行。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附加协议等相关文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2018年第十九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12月15日公告,王春华先生、王海波先生贾彦波先生、华信智慧先生被回购。发行价格为1元,股份数量为22,411,183股,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6、王春华、王海波、贾彦波、华新智能均履行了上述承诺。
王春华、王海波、贾彦波、华信智汇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均为其本人已履行上述承诺并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
本案中,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挪用公司资金用于经营目的以外的任何用途,公司也没有向该股东提供违法担保。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及发行安排
1、股票将于2019年6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4,007,604股,相当于公司总股本的0.8169%,相当于0.8169%。首都。
3、申请解除股票限售的股东情况如下。
注*:2018年9月,“深圳市华信智汇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新宇华信智汇企业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并完成工商变更。
4、限制性股票解除前后股本变动情况表
5. 可以查阅的文件
1、限制性股票上市交易申请;
2、限制性股票上市交易申请表
3、股本结构及限制性股票明细表。
特别公告。
北京北斗星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2019 年6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