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5日电据沙县法院透露,赚钱的方法数不胜数,甚至有人想出了捕猎、养殖野生动物非法赚钱的办法。白雉。结果他挣不到钱养这两只鸟,被判入狱,前途毁了。
沙县法院近日对这起非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作出判决,张某因一时贪婪而被依法判刑。
案例分析
被告人张某没有经济收入,想靠饲养野生白山鸡出售为生,便在沙县高桥镇官庄村墓地旁的山田里架起绳子,猎杀白山鸡。塔。
2019年10月5日,张某用绳子捉到一只白雉,爬上山查看,发现它死了,遂将其扔到猎场。
2019年10月22日,被告人张某在沙溪地区高桥镇官庄村金山队田地附近的山地农场,亲眼目睹有人将一只活白山鸡挂在绳子上,我将山鸡挂在绳子上并解开。请将其放入随身携带的布袋中。
当天,张某在自家田地里用铁丝网非法捕获一头野猪,并将白山鸡和野猪带回家。
张先生捕获的一头野猪和两只白雉
经鉴定,上述白雉已被定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一只白雉的总成本为5000元,在福建省,野猪是常见的保护野生动物。
经群众举报,被告人张某于2019年10月22日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相关犯罪事实。
事故/试验
沙县法院认为,为了个人满足而私自狩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不仅破坏生态平衡,而且在狩猎、运输、交易、食用、加工野生动物等方面也违法。该物质可能导致细菌和病毒性疾病。存在重大风险,如被告人张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非法猎杀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白雉两只,已构成猎杀罪。他被检察官提出的指控判定有罪。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是主犯,即视为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自愿认罪,必要时可以从轻处罚。在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公益诉讼中,被告人张某能够主动履行调解、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义务,必要时有可能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已认罪认罚,有从宽处理的可能。考虑到非法猎杀的白山鸡、野猪被放生的事实,并考虑到被告人张某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沙县县法院对非法猎杀及被告人张某有悔罪态度作出判决。提出指控。张某因捕杀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