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民保发[2022]27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整合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73号)的要求,制定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公告的相关事项。现将我州通知如下:
一、省、市两级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制定单项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全程价格控制目标。省级监管目标为4500元,各区市三级、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监管目标为3800元至4500元(见附件1)。
2、根据标准化、一体化的种植牙价格项目,省医疗保障局制定宁夏(省)公立医疗机构项目价格(见附件2)。其中,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外科医院种植牙专科被列为国家重点医疗科室,符合国家医保局允许放宽10%管理指标的规定。这部分反映在“种植体植入费(单冠)”和“种植体”中,“牙冠修复体植入费(单冠)”是这两个项目的价格水平。各区市通报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后,在严格落实规定监管目标、合理维持宁夏省公立医疗机构经营价格的前提下,地方公立医疗机构经营价格必须及时公开。 (省)医疗费用不高于宁夏(省)公立医疗机构。
3.实施专项治理。各级医疗安全部门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种植牙医疗服务定价政策,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单项常规种植牙全流程控制目标内的服务构成,提出要求,防止索赔。在别名下。指导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标准化、统一的价格项目合理定价,组织非公立医疗机构于3月25日前完成价格申报和公布。通过医保司官方网站,公布参与具体口腔种植治疗的医疗机构名单、价格、联系方式等,为患者就诊提供指导。 2023年第四季度,各区市将开展专项治理“回顾”,重点关注医疗机构种植牙价格、服务数量、平均治疗费用等指标变化情况。多家医疗机构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重要检测,并于11月30日前向省医保局提交报告。
4.加强相关政策协调和配合。种植耗材和种植体统一采购结果将结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和种植专用耗材(种植体、镶牙、植骨材料等)个体价格和计费方式的政策调整,及时公布。 )。皇冠招标网站公立医疗机构种植牙相关耗材采购记录。与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协调价格执行各省统一公布实施标准后的口腔种植项目价格时,苏报发[2022]73号文件规定的16个价格项目将同时停止。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如果国家制定新的规定,则新的规定生效。
附件:1.全省单一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全程价格监管目标.pdf
2. 宁省(省)公立医疗机构种植牙医疗服务收费表.pdf
江苏省医疗安全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年3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