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的通知
关于商业化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
发改投资条例[2023]304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关,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个别计划单列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010等规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强做强投融资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国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水平。本委员会在2002年《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号的基础上审议制定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号(以下简称《关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的说明(2023年版)》、010-3000)。分别为0 和:010 到30000)。该文已于近期发布,敬请关注。此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重要作用。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投资,高质量投资需要高质量决策。可行性研究是投资决策的核心,加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通用大纲》 《参考大纲》和《编写说明》是利益相关者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指南,是加强和改进投资项目决策管理的载体。以实施《可研报告编制大纲》为契机,各利益相关方将高度重视项目可研工作,更加注重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可研流程。更加注重项目建设实施风险防范和管理,切实提高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和投资决策质量,促进投资有效扩张和高质量发展,我们大力支持。
2. 确定项目的性质并执行大纲以创建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可适用于我国不同行业各类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作为投资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按照《通用大纲》号文件编制,作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依据。《参考大纲》 主要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为基础,引导企业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加强投资项目内部决策管理,促进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编写说明》 是一般描述和详细信息。摘要和说明的相关内容也应当在编制和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查阅和参考。
在针对具体项目制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摘要所需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对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大纲相关内容。对于大型或复杂的项目,可以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正文之前附上摘要,概括项目概况、可行性研究过程、主要结论和建议等。
3、结合行业特点和要求,细化和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
《通用大纲》和《参考大纲》是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细节的一般要求和基本准则。为更好适应不同行业特点和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筹备概要》,征求证监会意见,反映行业特点,对《筹备概要》相关内容进行合理调整。进行调整。根据您的实际需求,我们将制定适用于您特定行业或领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准备大纲或实施细则。
4、加强可行性研究报告起草总结跟踪反馈,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对《编写说明》、《通用大纲》、《参考大纲》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收集、认真分类反馈给组委会。我委将建立可行性研究报告起草摘要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情况、新要求,结合各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订。
本通知相关内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5月1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要求相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 年3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