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卫健委获悉,国家卫健委近期全面加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质量控制、事中事后妇幼卫生专项技术监督管理等工作,获悉,请求编号《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控制指标》组织并发布。促进生育缺陷综合防治,提高优生和优生服务水平。
据媒体报道,此次发布的管理指标主要特点如下: 首先,科学性。所选指标是根据目前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所涉及的主要技术项目和服务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充分考虑指标的质量控制价值、敏感性和指导作用。二是规范性。参考相关国际和国家行业标准、指南和专家共识,定义和解释质量控制指标和公式。三是可操作性。确保指标信息充足,便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质检机构、产前检测机构、产前诊断机构、开展相关检测项目的医学检验机构应用于质控业务。考虑在内。
国家卫健委规定,实施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是产前筛查、产前诊断质量控制的第一责任单位,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充分利用各种技术。质量控制指标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快速纠正质量弱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实施相关检测项目的产前检测机构、产前诊断机构和医学检验机构的质量控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指标内容,利用信息技术加强指标信息收集和分析,推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规范化、同质化。将质量控制结果纳入妇幼健康专项技术核查、飞行检查等,加强对医疗机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提高产前筛查和产前质量。诊断服务,持续改进。 (记者李恒)
来源: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