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晚间,上交所、深交所同时公布以退市标准和优化退市程序为核心的退市新规,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公告深交所发言人回应关于退市的审查。我向记者询问了有关业务规则的问题。
据了解,深交所于2012年、2014年、2018年启动了三项改革,建立了财务、交易、监管、严重违规四类强制退市指标体系。 2019年以来,深交所已有18家公司被迫退市,退市改革成果正在逐步显现。
但由于上市公司退市涉及当事人较多,部分退市标准难以符合新证券法的要求,退市程序耗时较长,且存在废除退市制度的问题。既困难又缓慢。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修订,退市相关指标、退市程序、风险提示状况、交易安排等均得到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最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对深交所进行了风险提示。设立风险警示股并退市。其他风险警示股将加入风险警示板交易,指出过度投机炒作,“小差炒”将失势。
财务指标相互适用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回应记者关于退市相关业务规则修订的问题表示,修订内容包括退市指标、退市流程、风险提示情况、退市相关交易安排等,将进一步完善和完善。优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边。
一是优化退市标准,畅通退出渠道。新增扣除前后净利润为负值(以较低者为准)、营业利润不足1亿元、市值不足3亿元、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存在严重缺陷的,不仅如此,董事半数审计内容包括未保证年度或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存在严重财务造假违法行为,股票退市风险警示、保留意见或其他退市指标的出具报告、改进情况相关表述的城市指标体系,从表面上引入退市指标,全面优化现有强制退市四类(财务类、交易类、监管类、严重违规类)。特别注重财务指标互用,加快淘汰失去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僵尸”企业。
二是简化退市程序,提高退市效率。取消暂停复牌,大幅缩短退市程序。因严重违法行为被强制退市、暂停继续交易的时间由“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人民法院司法判决通知书之日起”变更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司法判决书之日起” ”改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生效的同时,上市委员会的审议程序将得到简化。退市盘整期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买卖式退市的取消退市盘整期,放宽首日涨跌幅限制,留有炒作空间。此外,本次修订设定了股票收购权可转债退市条件,考虑到股票收购权可转债具有股票的特性,股票收购权可转债暂停上市将导致股票收购权可转债退市。被举起。死了。与此同时,可转债上市也将结束。
三是强化风险提示,诱导理性投资。依据附加决定文件认定的财务退市风险警示(*ST)情形,以及因对业务连续性能力存疑而出具内控审计报告或核查报告的两次风险警示(ST)情形。新增补充意见或负面意见;收紧违法担保等风险警示情形的量化标准;扩大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占用资金的主体范围;设立包括风险敏感股和退市股在内的风险警示板,将风险警示股单独“披露”,优化风险警示股适度管理和交易机制建设。推动风险揭示和投资,强化居家防护。
GEM新增三种情况
就创业板而言,相比今年6月创业板退市制度改革,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修订,相关退市指标得到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退市的实施他表示程序将得到优化。
对于退市指标,一是根据行政处置决定认定新的金融退市风险警示情况,进一步优化营业利润认定和扣除机制;三是新增董事过半数不忠实年报和半年报信息披露与规范经营存在较大差距,问题更加明显。信息披露方式不当、应当披露的重要信息未披露、严重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并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信息披露、业务规范存在其他严重缺陷的,本所如果确定;四是完善面值退市指标的相关表述。
在退市程序方面,将严重违规退市程序由上市委员会的两次审查改为一次审查,交易所将依靠行政主管部门来确定是否因严重违规而被强制退市。我决定基于此做出决定。上市委员会经事先通报后,对公司股票是否符合严重违法行为退市条件进行审查,由本所作出决定。回顾一下你的意见。同时,退市整理期缩短至15个工作日。同时,将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股票纳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据了解,改革完成后,创业板与主板(含中小板)在主要退市指标、退市程序等安排上将基本一致。
新风险警示板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改后,深交所设立风险警示板块,退市风险警示股票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在风险警示板注册交易。
此前,上交所设立上市公司股票风险警示板,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股票在该板交易。深交所并未设立风险警示板,但注册制改革后,随着停牌解除,创业板启动了“ST”、“*ST”预警制度。
对此,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与实施风险警示、存在退市等风险的股票相比,其市值普遍较低,股价有所下跌。”有,”他说。波动和投机可能会发生。
在此基础上,我们设立了风险警示板块,明确了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的架构和妥善管理的要求,同时完善了退市/并表股票交易的架构。
一是强化“守夜人”风险意识。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角度来看,一般投资者首次购买风险警示股票时,将被要求签署风险揭示书。二是抑制过度投机。交易机制方面,风险敏感股票买卖数量限制,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盘后交易方式买入单只风险敏感股票的投资者累计数量为50只。 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股。
2020年起计算金融退市指标
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现有暂停上市或风险警示的公司将采取过渡措施。
对于已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即使在披露2020年年报后,仍将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定其持有的股票是否符合重新上市或退市条件。恢复原状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进行。
对于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主板和中小板公司,其股票在2020年年报披露前仍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有四种方式:首先,新规下发生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事件的,该报告适用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二、未发生新规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发生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010 -30000 符合退市标准的,不予退市,并予以其他风险警示股票将于2021年年报披露后按照新规定执行。如果未提及新规定下的其他风险提示,则其他风险提示将被取消。出现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且符合退市标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取消退市风险警示;四是涉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应被取消。
此外,2020年起将设立金融退市风险警示状态和退市指标,即根据判断公司2020年年报披露或公司股票交易是否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的行政决定和处置决定进行计算。 2020年。
例如,公司2020年年报显示,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放弃意见,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年1月)。(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4月)公司自曝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陈述,2020年实际净资产为负,并在公告行政处罚决定后,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年报披露后,将决定公司股票是否解除退市风险警示或摘牌。
严重违规退市指标将新增“欺诈金额+欺诈比例”量化指标,并自2020年起连续三年。例如,如果一家公司在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达到“造假金额+造假比例”量化标准,其股票交易将因严重违规而被强制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