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雷编辑:叶锋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表示,继本月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延续风险投资公司和个人天使投资人投资新兴科技企业的政策条件后,风险投资享有优惠税收政策。
8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号文,持续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含创业投资基金)发展。发出。创业投资公司(以下统称创业投资公司)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众所周知,税务问题一直是整个股权投资行业关注的焦点。 2019年,四局联合下发财税〔2019〕8号《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号(财税〔2019〕8号,以下简称8号文件),为创投企业会计核算方法选择给予了规定。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今天的公告显示,该政策将持续至2027年12月31日,为创投行业的税收优惠提供有力支持。
对此,一位VC/PE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多部门不断明确创投公司计算个人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办法,这对行业来说是一项重要且有利的政策,并且我们期待它。期待更多有利于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
重磅消息:风险投资公司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将维持至2027年底
近年来,风险投资基金在“早期投资和小规模技术投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税收优惠也备受关注。
早在2019年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等四部门就联合发布8号文,列出了税收征管的最新规定。中国证监会发布。对风险投资行业的关注点进行了明确界定,包括风险投资公司(基金)的定义、选择单一投资基金的会计和备案要求。
其中,最受业界关注的是,它赋予了风险投资公司会计方法的选择权,并明确了风险投资公司向个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根据今日发布的延续公告,相关政策将持续至2027年底。各位记者也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亮点。
第一点:风险投资公司的定义
创业投资企业参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9号等10项)或《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5号)有关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的相关规定。指遵守规定的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的、运作规范的合伙创业投资公司(基金)。
要点二:创业投资个人所得税的两种核算方法
风险投资公司可以选择根据风险投资公司的年收入,将个人合伙人从风险投资公司获得的收入作为单一投资基金或整体计算应纳税额。
如果风险投资公司选择作为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则计算其个人合伙人的股票资本收益和基金股息收入,并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风险投资公司选择整体计算年收入,则其个人合伙人从风险投资公司获得的收入按照“营业利润”项目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为5我假设那。 % 至35%。
第3点:单一投资基金的股票资本收益和股息收入分别核算和纳税。
继续执行公告,单一投资基金(包括非以基金名义设立的创业投资公司)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不同创业投资项目中获得的股票资本利得和股息收入将进行核算和征税。分别地。
单个投资项目的股权转让收益按照每年的股权转让收入减去相应股权的原值和转让过程中相应的费用计算。转让过程中的合理费用参照股权转让收入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单一投资基金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扣除不同投资基金的损益计算。根据余额计算。投资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相互抵消,余额大于等于零的,确认为基金年度股票资本利得;余额小于零的,确认为基金年度股票资本利得。计算为零且不能结转多年。
单一投资基金的股息收入按照投资项目分配的股息、股息收入和其他固定收益证券的全额计算。
除上述可扣除费用外,单一投资基金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费、业绩表现费等,在核算时不予扣除。
第四点:符合规定的创业投资个人合伙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额前扣除税款。
根据该政策,风险投资公司年度收入的总体会计处理是风险投资公司每项税项的总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应分配给个人合伙人的收入金额。计算。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以下简称55号文),风险投资机构的个人合伙人可获得该风险投资机构相应投资金额的70%。扣除。风险投资公司股权转让项目取得营业收入后计算应纳税额。年度会计损失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结转下一年度。
金融机构正在密切关注,并希望给予风险投资更优惠的税收待遇。
税收政策一直是一级市场股权投资领域关注的焦点。
一些从事风险投资的人士表示,“虽然在法律上它不是一个公司,它可以独立运作,但从财务和税收的角度来看,它是一个透明的税务组织,不能使用自己的名字。”指出合作关系有些尴尬。 “所得税只能流向投资合作伙伴,而销售税则可以自行缴纳。”
2019年8号文的发布,将合伙企业作为投资工具和合伙企业作为营业工具的纳税义务分开,对于行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好消息,进一步激发了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此外,本月早些时候,为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财政部、税务总局还发布了关于继续落实创业投资公司和个人天使投资人政策条件的公告。投资新兴科技公司。
2018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55号文,对新兴科技企业进行了界定。根据近日发布的继续执行公告,创业科技公司须继续保持员工人数低于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等条件。 55号文件中列出的内容没有变化,并将持续到2027年12月31日。
当时,有业内人士公开表示,持续放宽新兴科技企业认定标准,必将进一步促进创新创业,支持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的发展。
国投美亚基金总经理孙万英向记者指出,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监管层出台的相关政策以及一系列促进营商环境的措施有力支撑了创投行业的发展。而且整体的发展也非常有利于行业的发展。
此外,在实际政策执行中,国家政策解读存在地区差异,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也是一级市场投资最关心的问题。
另外,相关政策规定,创投机构个人合伙人可以在计算纳税义务时,从其所享有的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收益中扣除所转让项目对应投资价值的70%,但目前执行的不多。案件。孙万英表示:“在这方面,我们希望看到更明确的政策参考。这也可以鼓励真正提倡早投、小投、长期持有的基金发展。”他说。
上述风险投资家还指出,合伙企业作为投资工具应遵循“税收透明”原则,建议不仅将所得税转嫁给合伙人,还应将销售税和基金费用转嫁给合伙人。华南地区一位知名创投合伙人告诉记者,预计未来还会出台更多创投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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