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少峰7月中旬,银保监会通知,2020年证监会第《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号(以下简称“《办法》”)网贷业务过渡期延长再过一年。此次政策的最新调整,无疑让贷款机构和从业者松了一口气,可能会再延长一年,这被普遍视为行业的重大利好。 20年措施出台时,笔者恰巧在一家知名互联网银行工作,参与了该措施的审查和解读,并帮助整顿了银行内部的相关项目。具体方法我就不多说了,但基本思路是改变原来贷款机构先行、商业银行躲在后面的格局,逐步把金融机构推到前台,与借款人接触。与商业银行作为贷款机构直接挂钩,同时增加了多项信息安全、合规、消费者保护等相关要求。首先,当前经济环境仍处于下行趋势,网络借贷对支持经济发展、满足综合需求的作用不可忽视。政策很可能会给现有老百姓带来困扰,经济下行带来负面影响,其次,商业银行对以往规定的改造和消化,从实际改造的结果来看,规定的期限内并没有达到监管机构的预期。的时间段,需要延长。笔者在资本领域拥有多年经验,目前在一家贷款支持机构担任高管。我想通过这篇文章来分析一下贷款支持模式以及未来的业务抵扣。一、贷款援助业务模式的起源和演变贷款援助模式最早诞生于2007年。由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市中亚速信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共同建立的小额贷款业务模式(简称“贷款支持模式”)。该模式是国内银行首次以小额贷款公司作为贷款支持机构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实践研究。该模式不仅通过表外融资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还扩大了银行小额贷款业务规模,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帮助银行、小额贷款机构,实现金融机构的扩张。这对所有参与者来说都是双赢的:小企业和低收入人群。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贷款资金,中亚速信业负责贷款人考察、贷款筛选、贷款决策以及贷后管理和催收业务,建设银行作为支付代理银行。关于陪伴者的角色。根据中亚速信业的贷款决策,该机构发放贷款,并向小额借款人提供贷款,在国开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形成信贷资产。该时期相当于贷款援助1.0 时期。主要参与者是银行和非银行零售贷款公司。总体来说,还是“授权”机构之间的合作。整个事情都在有效监管的范围之内,具体的交易结构也是如此。这一张和后一张也很相似。小额贷款公司发放银行贷款。另外,监管要主动、主动,为中小企业服务。 2011年以来,4G技术、移动互联网、移动支付等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发展和维护取得进展,2013年成为互联网金融元年(更准确地说是互联网贷款元年)。贷款支持模式将进入2.0期,在此期间贷款支持模式将进入2.0期,在此期间贷款支持模式将开始在授权资本实体(不仅包括银行,还包括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之间推进。公司等)和不具备放贷资格的金融科技公司已有合作。至今仍是主流的融资合作模式。这个时代的贷款援助模式的流程今天基本上还在,只不过小额贷款公司现在是金融科技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负责支付和清算业务。此次融资支持模式升级,将极大促进新金融特别是消费金融、小微金融的发展,真正将普惠金融的水域带入主流金融机构尚未涉足的市场,让很多人受益。它。更广泛的有效用户群。
另一方面,贷款支持模式的快速发展弱化了对基础资产的监管监管,大量非金融机构涉足金融行业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监管立场也从早期的观望态度转变为目前的各种贷款政策,决定了金融的方向,金融的方向,科技的方向,但由于当前的经济环境而做出了更多的妥协。 2、贷款支持机构存在的理由通过中外(西方)金融机构的比较,我们可以了解国内贷款支持模式的价值和存在的理由。曾有人说“日本金融业的成熟度比欧美发达国家落后了40年”,但以消费金融为例,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诞生仅10年时间. 大约一年前。信用卡等消费金融行业国内消费金融全面发展还不到20年,整体落后欧美30年左右。中外(欧美)金融最大的区别在于成熟度的差异。外资金融业(西方发达国家)已有数百年的经验,在合规、消费者保护、金融理念等方面有着非常成熟、完整的体系。但它无法本地化。由于各种原因入境人数不断增加,某些产品和服务不适应市场,合规性差,可以说“方法有,但没有技巧,还需要技巧” .” “金融机构组织松散,合规意识低。特别是金融思维混乱,经常侵犯消费者权益和产品/服务。多了就太套路了。”也可以说“有技术而无原则,仍然只是技术”。此外,国内金融业实行严格的特许经营模式,垄断性较强,只需一张牌照即可完成独特的附加值,在实现综合金融和市场化方面,国内金融机构还没有强大的推动力。他们自己。在这种供给侧的现状下,准金融机构应运而生,虽然没有牌照,但它们填补了金融机构留下的巨大市场空白,有效地提供了产品。其商业模式和行为经常触及灰色地带,因此受到广泛批评。总体而言,融资支持模式的存在对于过去十年推动普惠金融和数字金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贷款支持机构未来发展路径
丁元英在小说《天道》中写道:“在股市里,要小心黑主手,小心衙门的快刀,狼嘴里有肉,就要用筷子。”我们必须在衙门拔剑之前逃走。”
对于贷款机构来说,目前的情况有何不同?我们需要对当前经济快速变化保持警惕,努力保持资产质量稳定的同时,也要持续监测监管政策变化,要时刻关注主动回应各种要求,并采取适当措施。我们将通过改革避免陷入“政策排斥”,不断追求市场与政策的平衡。
笔者认为,未来贷款机构可能的发展路径有3条。 1、退出风险领域,只关注获客、技术等非风险领域。
这种方法客观上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对于贷款支持机构来说,这相当于其商业模式的恶化和“割肉”,剥夺了其许多核心价值。 2、持牌并由贷款援助升级为持牌机构并纳入监管体系。
这种模式很有可能成为现实,目前很多贷款机构也在积极争取现有的相关牌照,成为监管体系内的认可机构,希望得到监管机构的认可。但正如前文所述,贷款支持机构将失去政策优势和市场灵活性,未来前景依然黯淡。 3.参照第三方支付牌照,监管发放符合我国特点的贷款援助牌照。
运用贷款支持机构监管新模式,利用贷款支持机构弥补现有金融机构的短板,赋予贷款支持机构合理合法的身份。这既保证了对贷款支持机构的有效监管,又使贷款支持机构保持了一定的灵活性,有利于市场的发展。
当然,以上只是笔者的部分业务推论。前一段时间,我在蚂蚁和朋友喝酒时了解到,目前融资支持模式的监管政策之所以没有确定,是因为董事和蚂蚁之间的博弈尚未决定。作者对朋友开玩笑说: “阿里真的坐下来负责我们整个贷款援助行业。”蚂蚁的纠偏方向,必将成为未来贷款支持行业的标杆。
贷款支持模式在中国已经发展了15年,可以显着补充主流金融未覆盖市场的客户群,总体上对推动普惠金融实践和金融数字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上。从民间层面看,它正在推动国内金融体系的改革和转型,尽管存在缺陷,但其积极作用远大于消极影响。
未来,随着金融业发展的成熟和监管政策的更加完善,贷款支持模式将面临更大的变化和挑战,要么作为新型业务进行监管,要么退出市场。我们将完成我们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