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草部门在官网发布《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号(以下简称《通知》),对竹鼠、果子狸、果子狸等64种禁止饲养和食用的野生动物进行分类管理。豪猪。建议要求。针对刺猬、猪、獾等动物,引导农民合法合规经营,有序有效投入生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
在科学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当局引进了64种栽培禁食品种,引导农民合法合规经营、有序有效转产,确定了野生动物保密管理范围。 (具体内容见附件),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禁止野生动物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号发布前饲养的食用性陆生野生动物,不属于畜禽范围。然而,这不包括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繁殖和科学研究目的。用于陆生野生动物、药用、宠物等观赏用途。
2.积极引导野生动物停止繁殖、禁食。对于附件第一类所列的45种野生动物,要积极引导相关养殖户在2020年12月底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停止养殖活动并完成处置作业。如果出于科学研究等非食用目的需要保留足够数量的种源,必须充分论证工作计划的可行性,并严格遵守相关程序。
3.规范管理允许饲养禁止野生动物。对附件第二类所列19种野生动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和饲养技术规范,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疫检疫相关要求。
4、重视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各省份要抓紧组织实施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确保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加强与农民的沟通,避免误解和疑虑。
5、主动回应舆情、化解纠纷。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化解纠纷。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和我局报告。
附表:野生动物分类禁食管理范围
资料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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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