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是提供独特产品、服务或结果的临时努力。
2. 独特的产品、服务或成果。
1)可交付成果是指特定过程、阶段或项目完成时形成的独特且可验证的产品、结果或服务。
2) 可交付成果可以是有形的或无形的,例如软件产品或报告。
3) 实现项目目标可能会产生一个或多个可交付成果。
3、临时工作。
1)项目的“临时”性质意味着它有明确的起点和终点。
2)“临时”并不一定意味着该项目是短暂的。
4. 项目驱动的变革从商业价值的角度来看,项目旨在推动组织从一种状态转向另一种状态,从而实现特定目标并获取更高的商业价值。
5. 项目创造商业价值。这是从组织运营中获得的可量化净利润。项目效益可以是有形的、无形的,或两者兼而有之。
6. 有助于创建项目的因素包括遵守法律、法规或社会需求,满足利益相关者的要求或需求,创建、改进或修复产品、流程或服务,以及涉及实施或改变策略的业务策略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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