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证明
每个人都应该更了解
食品制造、化妆品制造、
合法公共场所、饮用水、消毒产品
许多其他行业的从业者也应该申请
我现在在南京工作。
哪里可以申请健康证明?
申办健康证明要注意什么?
想到这里,我的额头浮现出一个问号。
今天我就为大家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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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健康证明,原则上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必须在南京市职工预防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或健康南京APP上申请账号,并免费办理。单位职工体检。
消息!
单位主管负责员工申请。
老板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
第一位健康管理经理
雇主
雇主是指在本市注册的公司,电话号码为《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摊贩公示卡》、《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小餐饮备案信息公示卡》、010-30。《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单位。
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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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其失信行为将通过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采集,并记入社会信用档案。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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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参阅相关规定
关于印发《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卫规[2020]1号
区卫生健康委(江北新区卫生民政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为保障公共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加强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整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联合配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已发布,请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实施前的培训、公关、人脉等准备工作。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20 年6 月23 日
南京市员工健康证明
管控措施处理(试行)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加强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体检) 本办法所称职工健康证明的办理,是指本办法规定的项目的体检和检查,南京市职工健康证明是指用人单位年龄以上的职工。颁发员工预防证书。合法性健康证明(以下简称健康证明)活动的对象是年满16周岁的人。
第三条(用人单位) 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登记并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南京市食品促销证、食品工厂注册证的人员。证书、小型食品工厂注册证、餐饮注册信息公开卡、饮用水卫生许可证、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第四条(从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包括企业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接触直接进口食品的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指从事化妆品生产工作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直接从事饮用水供应、水管理、饮用水卫生的安全产品人员,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服务顾客的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从业人员均须取得健康证明。除另有规定外,从事上述以外行业的人员,不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健康检查。
第五条(部门职责)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医疗资源配置和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服务需求,指定医疗机构开展免费预防性健康检查;公众。
市、区卫生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宣传、指导用人单位取得健康证明。
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安排职工预防性健康检查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区财政部门每年按照补贴标准向指定体检机构发放补贴。
第六条(体检内容) 执业医师预防性体检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X线检查、粪便风疹、伤寒、副伤寒(肠沙门氏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培养鉴定或(和)甲型肝炎抗体(IgM)、戊型肝炎抗体(IgM)测定、化脓性或渗出性诊断皮肤病,排除活动性感染,如痢疾、伤寒、甲型肝炎病毒、戊型肝炎病毒和结核病;
相关规范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信息和指导) 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谁授权、谁通报”、“谁监督、谁通报”的原则向相关用人单位传递信息、指导、指导。 ”。必须对人员采取预防措施。请遵守本《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管理办法(试行)》性健康检查的规定。
第八条(账号申请)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必须申请“南京市职工预防性健康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健康南京”APP账号。 不是。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签署信用告知承诺书,提供相关证照。
对于新领取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新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签署信用告知承诺书并提交系统或索取通过“健康南京”APP预约。获得License后,注册功能将进一步增强。
第九条(就业预约) 原则上,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网上预防性健康检查,并通过系统或“健康南京”APP统一预约申请。申请部门填写待检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选择有资格的健康检查机构和健康检查时间,经健康检查机构审核同意后完成预约。
第十条(个人申请) 医生也可以通过“健康南京”APP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线预约辖区内的健康检查机构。支持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境内员工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及外籍员工需提供相应通行证或护照。
(二)用人单位的就业证明或者拟就业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或者加盖红色印章的其他证明。
第十一条(健康检查质量) 按照“健康检查人发证、健康检查人负责”的原则,从事预防性健康检查的机构和人员应当符合规范标准。必须使用某种方法采集样本并进行医学检查。确保健康检查质量。 体检对象经确定不能排除患病可能性的,不予签发体检证明。
第十二条(体检服务) 体检合格的,指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在体检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健康检查证明。健康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因工作单位变动进行体检。
指定健康检查机构实施健康检查的时间和内容必须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信用管理) 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其失信行为将通过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采集,记入社会信用档案。
第十四条(纸质打印) 全市指定职工健康体检机构可通过系统统一生成电子健康证明,输入“健康南京”APP即可查看、打印。
第十五条(信息档案) 本市定点职工健康检查机构统一使用本系统进行职工健康检查登记,建立职工健康检查档案。生成南京市执业医师电子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简称电子健康证),健康检查档案保存至少5年,健康检查信息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电子健康证明包含数字签名和二维码,以防止伪造,并且与纸质健康证明具有相同的有效期,有效期为一年。医生可登录系统或“健康南京”APP查询、下载、打印电子健康证明,或到健康体检机构领取电子健康证明。如果您丢失健康证明,您需要自行打印。
第十六条(组织实施)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本市以往相关规定与本规定相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健康南京
来源:金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