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筛结果公示
国财会函[2023]4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项目申请密集受理期共收到各类项目申请30433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项目申请进行了初审。初审结果,共受理项目申请303322个,未受理项目申请101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初筛结果以纸质方式通知各受理单位,未通过的项目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主机设备可以登录科学基金会网络信息系统,查看项目申请的受理情况。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决定有疑问的,可以向有关项目管理部门咨询;对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有关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项目管理部。可以。请于2023年5月18日16:00前联系相关项目管理部门。有关提交评审的程序和要求的详细信息,请参阅附件。附件: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未受理项目申请的评审及评审程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划部
附件2023 年4 月28 日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未受理项目的评审申请和评审程序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号及其他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立项的项目,可以通过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评审申请来申请。复审申请和审查操作的程序和要求如下。一、复审申请程序(一)复审申请人必须使用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申请网上作业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忘记您的个人用户名和密码,请联系我们的支持部门重新找回。 (二)报考人员应登录信息系统,在网上考试申请表上填写必要信息,并于2023年5月18日16:00前提交。 (三)复审申请人打印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请相符的纸质申请表,签字后于5月18日(邮戳有效)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项目管理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2.项目以外的申请人提出评审申请的; 2.超过规定期限提出评审申请的; 3.审查申请内容或程序存在缺陷。二、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已受理的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和复审申请依据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 (二)经复核,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符合有关规定的,维持原决定,复核确定原不予受理决定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原决定撤销。然后将进行审查。 (三)相关项目管理部门于6月9日前将复审申请的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查询本单位人事评审申请的提交情况和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