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3年申请项目集中接待筛选结果公示
在国家科技计划[2023]62号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受理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收到共304,333 个项目申请。经过预筛选和审核,共批准立项303329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专家评审意见,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常务理事会批准,面上项目20321项,重大项目751项,国际重大项目74项(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2,879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30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25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15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43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3,538项、研究109项外国研究人员资助项目(其中针对外国优秀青年研究人员的研究资助项目50个,针对外国资深学者的研究资助项目59个)。集中接收期间收到的其他类型的项目正在审查或批准中。8月24日开始,Science基金管理人和接收单位申请人可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的评审结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发送电子邮件至report@pro 8月24日至25日在.nsfc.gov.cn向申请人发送项目批准通知书、资助不予通知书和专家评审意见的地址,然后将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书发送给申请人,并附上资助项目清单和资助项目清单未资助项目将转送相关支持单位。若未资助申请人对不予资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转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未资助项目进行审查。申请可以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驳回项目评审备忘录2023年的中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2023 年8 月22 日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驳回项目评审流程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号(以下简称《办法》号)。具体参见《政策法规》请遵守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首页“”栏目)如有异议,可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不予立项的评审申请。相关注释如下:一、提交复审申请1不予批准案件的审查申请将于8月24日开始接受,并于9月13日下午4:00结束。 2、未批准项目评审申请人应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填写未批准项目网上评审申请表。如果您忘记了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您可以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索取。 3未资助项目申请人应打印出评审申请书,保证纸质评审申请书与电子评审申请书内容相符,在纸质评审申请书上签字,并以快件方式寄出。邮戳有效)综合战略规划局。二、评审申请的受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评审申请的受理。《办法》 请注意,属于第八条情形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1)项目以外的申请人提交复审申请时; (2)复审申请提交时。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已通过的,(三)不予受理复审申请。 (四)评审申请的内容或者程序存在缺陷的;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或者其他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不予受理的,科技部将决定及不予受理的理由通知申请人。三、申请的审查和复审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部负责受理和审查复审申请,审查标准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管理办法《办法》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门将于11月1日前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询本单位评审申请的提交情况和处理结果。非综合受理期间收到的申请将根据上述程序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