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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石景山区首个项目

关于加快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告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设法[2014]21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设法[2011]25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设法) 。 【2021】8))等文件。目前,该区金鼎阳光等5个廉租房项目正在进行租金分配,此次将采取“快速分配租金”方式。关于住房分配情况本次住房分配由5套廉租住房组成,共计48套。项目详情见下表。

意向登记(一)2023年5月31日前在石景山区购买公共租赁住房的符合租金分配资格的家庭(登记号以GLH、GX开头)。 (2)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9:30至2023年6月26日17:00。特别提示: 1、报名期限届满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或变更报名申请。 2、登记结果仅对本次转让/租赁业务有效,转让/租赁业务完成后自动失效。 3. 年龄判定期以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26日)为准。 (三)报名方式本次意向登记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可以参考两种报名方式: 1、自助登记:申请家庭登录北京市廉租住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业务流程”-“简易租金分配”。点击“注册”按钮,注册系统界面,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注册操作。 2.协助登记:如果您没有电脑使用经验或有家庭成员在网上登记意愿有困难,请在登记时携带身份证件和手机进行登记(前往柜台即可)。 )。如果申请人有身体状况等特殊困难,申请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书)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柜台,委托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登记。我们将帮助您在线注册。登记支持柜台营业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别提示: 1、报名意向时,申请人家属必须使用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进行身份验证报名。 2、登记并确认意向时,申请人家属必须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登记号”。 《公共租赁住房登记号》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zjw.beijing.gov.cn/)上查询。具体查询路径为点击“家庭安全”“”。 「审核与分配」「报名结果查询」)。登记户必须在保障性住房登记资格规定的租赁住房标准范围内选择适合自己的户型(小户型、中型户型、大户型等)并登记意向。出租公寓的标准如下。

此意向登记并非针对特定项目进行登记。 3、本次注册后,家庭的凭据将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因此登录成功后,家庭可以确认系统中显示的家庭信息、偏好类型、适合住房类型等是否一致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需要确认是否不一致。请您在登记期限内前往您家人户口所在街道的住房安全柜台申请援助。 4、入户网上登记时显示的序号并不代表最终选房顺序,最终选房顺序将根据意向登记结果和分组规则确定。 5、每个家庭仅分配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分配租房或其他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参加本次租赁活动。 (四)分组/排序规则1、本次租金分配分为三组: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顺序为第一组家庭、第二组家庭、第三组家庭。第三家庭组。选择一个房间。第一组:患有严重疾病或重大手术的家庭、严重残疾的家庭、80岁(含)以上的家庭、有3个及以上子女(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第二组:城镇社会救助人员家庭(城镇救助户、低收入户、特困户)、60岁以上(含)80岁以下老年人家庭、优先照顾家庭受益人(含退伍军人、退伍军人)、国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有两个孩子(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勇于担当使命的正义家庭、计划生育有特殊困难的家庭、成年孤儿以及消防和救援家庭。第三类:除第一类、第二类外,还有居住在北京石景山区尚未分配租金、正在等待公租房的家庭。 2、同一组别、同一类型的住户按照以下原则排序: 1)按照申报时间排序; 2)如果申报日期相同,则按照申报时间(申报时间靠后)排序。注册号在前,编号大的在后)。 (五)议会选举顺序公布排序结果将于报名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jsjs.gov.cn/)公布。点击(“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区住建委”“重点领域”)。住房选择和入住(一)住房选择规则选择住房时,应考虑第一组大公寓、第二组大公寓、第三组大公寓、第一组小公寓和第一组大型公寓。我们将选择第二组。小公寓、第三小公寓组和第三套房组中的精选房间。选房期间,申请人不得升级或降级选房。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设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者签订两份合同的,一年内不再提供住房。”,经家庭申请,区住房安全管理部门将按照排查程序对家庭资格进行审核,排查后仍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租赁范围。 “登记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放弃合同的,区住房安全管理科将停止提供住房。” (二)选房流程安排本选房流程将由区住房安全管理科统一安排。房屋安全管理科。具体选房时间和地点按照《选房通知单》号文件执行。请所有登记家庭保持沟通有效、准确、顺畅。 (三)资格审查在本租赁项目合同签订前,石景山区住房安全管理局将对选定住房的家庭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筛选或资格筛选不合格的家庭,其住房选择无效。 (四)已签订租赁合同、选房合同的家庭的签约及入住工作,由产权部门根据各项目情况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正如预期的那样。需要产权部门通知。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一)租金支付方式本次分配的住房均为廉租住房,承租户须按规定全额缴纳租金,但不符合公租房条件的符合条件的家庭有资格获得租金援助。请仅支付租金差额(租金差额=当月租金+总额-补贴金额),不再发放额外补贴。 (二)租金补贴的相关规定1. 租户的收入、住所、资产符合第《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号(协研法[2015]14号)规定的条件,租金补贴可以申请补贴。需要申请房租补贴的家庭,应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2015年11月1日前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须具有京建法第《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号(京建法[2015]14号)规定的收入、住房和资产,符合以下条件的:您可以申请变更。请到居住地的区役所申请。 3、根据京建法第《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号(京建法[2012]10号)规定,区住房安全管理部门每年对居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金补贴的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申报年度租金补贴的家庭,区住安局将暂停发放租金补贴。逾期重新申请的,自筛选次月起恢复发放租金补贴,暂停期间不再重新发放租金补贴。其他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安全事务中心负责本次租金分配的政策解读和资格审核,北京燕京廉租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租金分配的具体实施。特别公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安全问题中心

2023 年6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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