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深夜,证监会、深交所正式公布创业板注册制完整规定,创业板上市标准如下:
1、行业限制及创业板定位
查询公司准行业是否属于上述行业,请参见中国证监会核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如何获取见文末)。
十二大行业原则上不包括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不支持上市创业板。人工智能、新能源。
创业板上市首先要符合创业板定位。创业板官方定位表述如下:
格林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更加注重创新、创造、创造的发展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型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深度融合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企业需要评估其综合创业板定位,包括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谱,是否依靠创新、创造和创造力进行生产和经营,是否具有增长潜力。
2、发行条件
1、连续使用时间
超过三年的连续经营是按36 个月而不是三个完整会计年度计算的。
根据《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发行条件中规定的“过去1年”计为12个月,“过去2年”计为24个月,“过去3年”计为36个月。
2、主要业务、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性
重要的是要注意“没有变化”和“没有显着不利影响”之间的区别。
三、公司及主要股东违法犯罪及严重违法行为
犯罪:贪污、受贿、挪用财产、贪污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严重违法行为:欺诈发行、非法披露重大信息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未受过证监会立案调查,且不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已经得出结论。
5、大股东股权状况清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三、上市条件
1.一般公司
上述净利润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对上述部分标准进行调整。
2、红筹公司
申请创业板上市的境外非上市红筹公司一般都具有较快的营业利润增长、自主研发能力、国际前沿的技术能力以及相对优势的市场地位,我们将是符合这些要求的公司。同行业内的竞争。
“营业利润快速增长”的要求不适用于处于研发阶段的红筹公司或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的公司。
国办发[2018]21号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
3. 资本结构特殊的公司
采用差别投票权安排的公司,申请其股票或存托凭证在创业板上市的,除满足上述所列市值和财务指标外,投票权安排还须符合《规例》第《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号规定及其他规定。
4、创业板与科创板上市标准对比
一、发行条件
相比科创板,创业板不再要求核心工程师近两年无重大不利变化。
在初次公开征求意见时,有人指出,与科创委不同的是,《首发办法》并没有要求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作为发行条件,建议增加相关条款。证监会在立法通报会上表示,该意见没有被采纳,是因为经调查,创业板的定位不强调核心技术或研发能力。
2、上市条件
相比科创委,创业板上市标准只有三套,而且相比之下,创业板标准1、2实际上是照搬了科创会标准1)、2),大家可以看到。然而,创业板标准1直接取消了10亿市值的要求,这对于两年内净利润达到5000万但市值却不见增长的公司来说,创造了巨大的机会。列出标准。
创业板标准2与科创板标准1/2完全相同)。
创业板标准3与科创板标准4相比,但市值要求增加了50亿。
一般来说,创业板的上市标准要求比较宽松,如果有足够的净利润,则不需要市值,如果没有利润,则不需要调查研发投入或经营现金流,只需要市值和利润即可被检查。更实用,也更符合登记制度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