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国电影的崛起,影视投资项目也出现在公众面前。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着眼于电影投资的“暴利”,声称投资就能赚大钱。一些对影视投资行业没有深入了解的个人投资者很容易陷入投资骗局,最终一无所获。事件详情
通过微信和电话,张某了解到一家影视公司正在筹备拍摄电影。影视公司声称,该片上映后将会非常“受欢迎”。张只需要很小的投资。以获得高额利润。
张先生屈服于利息的诱惑,用自己6万元的积蓄与一家影视公司签订了《版权收益权认购协议》的合同,并购买了相当数量的股票。合同规定影片将于2021年12月上映,但影视公司尚未开始拍摄该片。期间,公司从未主动联系张女士沟通或协商延期拍摄、延期上映等相关事宜。目前,张某尚未能联系上该影视公司或其代表。
专家评价,影视产业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标志。《电影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协会、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以资助、投资等方式参与电影摄制活动”。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组织开始涉足影视投资领域。但影视投资存在较高的专业壁垒和信息垄断,面对影视项目收益结算的复杂性和技术性,普通个人投资者最终要承担的风险往往是“收了钱”。 ” 电影或电视项目的收益。链。在影视投资实践中,散户投资者主要面临两类风险。一是投资合同条款风险。在个人投资者与影视公司签订的投资合同中,收益分配、版权归属/管理等大部分条款和条件都是标准合同,影视公司向投资者提供了充分的格式和条件信息。我没有被通知。请注意,投资者的知情权并未得到充分保护。二是影视投资经济犯罪风险。犯罪分子利用虚构的影视公司,欺骗投资者签订投资合同,或者利用虚构的影视公司来达到诈骗、盗取投资者投资资金的目的,或者出售股份换取虚假收益权,而不取得电视项目的投资权。本案中,人民法院正确认定了影视公司与投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判决影视公司应返还投资并赔偿违约金,法院判决影视公司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影视公司受到保护。投资者。该案例表明,个人投资者在投资影视时,提前关注项目的可靠性和可行性,关注影片提供的获得投资回报的条件、合同违约及免责情况,等等,也是提醒大家仔细判断的重要条件如果出现违约情况,我们将及时应对,并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资料来源:福建省高院鼓楼法院